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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上先進大家好: 我是今(98)年5月7日初任公職,但我之前於95年6月至98年4月底皆擔任公立 大學的約聘人員,離職時,校方有告知我,我的休假年資可以併計,請問: 一、我的休假年資於何時可以併計?我明(99)年和後(100)年的休假天數各為何? 二、我明(99)年和後(100)年的的國旅卡補助額度各為多少?如何計算呢? 在此先謝過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68.192.227
post02: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18.167.96.106 12/09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