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rochan (小白)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擬辦和會辦單位意見不一
時間Tue Nov 10 08:38:33 2009
小弟最近有一件簽辦單,是有關買一些設備,因考量員工使用便利,故擬辦意見
為將設備置於A處,然後在會辦其他相關單位時,他們在簽上加註意見說設於
B處較為方便.
上頭裁示決行後只寫個"如擬"而已,並無其他意見
決行寫"如擬",是如我們的擬還是會辦單位的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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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30.203
推 zxxxxxxxxxxx:你們... 163.21.16.2 11/10 09:15
→ zxxxxxxxxxxx:這文是你家擬的 沒寫如OX所擬 就你們 163.21.16.2 11/10 09:16
→ exboy11:如擬不就是指擬辦嗎 不要懷疑 124.8.91.110 11/10 20:55
推 jcll:如擬就是如你的擬阿 如果是會辦的 會註明 124.11.187.54 11/11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