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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借標題問一下 檢方的書記官 打字比較沒速度壓力 但是需要看屍體以及遇到重大案件時需長時間待命 院方書記官 需要用追音輸入法 常常100字/分鐘以上都不夠用 打字壓力很大 請問 小弟這樣的基本理解是正確的嗎? 實在是很怕打字速度跟不上 另外多請問一下 基隆地院(檢)跟宜蘭地院 大家的建議是如何呢? 先感謝回答的大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0.66
colorwind13:原則上就是你說的這樣 210.241.112.20 12/09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