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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ztal (Dreams)》之銘言: 不好意思 還是不太明白 所以結論是可以嗎? 謝謝!! Orz : 大家好 : 想請問縮短實務訓練的問題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之現任或 : 曾任公務人員,具有與考試錄取類科屬同職組各職系之資格,並具有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 : 相當或低一職等,且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實務經驗四個月以上者,其實務訓練期間得予 : 縮短。並於分配機關(構)學校報到後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實務訓練機關( : 構)學校提出申請,並函送保訓會核定。 : 上述「職責程度相當」、「低一職等」及「工作性質相同或相近」之認定標準如下: : (略) : 2.低一職等: : (1)高考一級:具有薦任第八職等以上資格者,或占所具任用資格低一職等職缺訓練,具 : 有薦任第七職等以上資格者。 : (2)高考二級:具有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資格者,或占所具任用資格低一職等職缺訓練,具 : 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者。 : (3)高考三級:具有委任第五職等以上資格者,或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 : 上資格者。 : (4)普通考試:具有委任第二職等以上資格者。 : (5)初等考試:具有委任第一職等以上資格者。 : 我想問的是,我原本是地方特考4等考上今年高考三級 : 目前是3本1 但是占的是4-5職等的缺(權理) : 銓敘函是寫"以委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資格權理委任第4職等" : 這樣符合"占委任職缺訓練,具有委任第四職等以上資格者。"嗎? : 是否可以縮短實務訓練2個月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43
qqq1234:要及格後滿4個月才行 另權理情況不確定 163.29.249.101 12/14 15:25
qqq1234:一切得由保訓會認定 163.29.249.101 12/14 15:25
Amitabha:要權5-7職等 單5好像不行 163.29.35.153 12/14 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