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cll (Who's my answer?)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休假年資"併計"的意思?
時間Fri Dec 18 19:40:24 2009
: 1.兵役已經併計,所以是97年的現職年資3個月+1年4個月兵役共1年7個月
: 2.計畫助理部分因為我的服務成績證明書上有載明我的聘用不適用
: 『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
: ,所以人事說不能併休假年資。
: 我的問題在於
: 1.我以為明年(99)我的休假年資計算是2年7個月(併計兵役年資且計畫助理不併入),
: 所以後年(100)起休假年資應該是3年7個月,所以有14天假,但是人事說沒有,
: 因為我的兵役年資沒有跟公務年資銜接,所以只是"併計"但是不能算休假年資,
: 當下我就搞糊塗了,那"併計"是啥?
你們的人事能力可能也....Orz
: 2.關於計劃助理方面,我也爬文過了,應該是國立單位,在預算內聘用的人
: 都可以計算休假年資吧? 我之前擔任的計畫助理是中水局的預算,但是是
: 納入特生中心預算支付的,應該符合這規定吧?
你要有東西能證明阿 叫原本的那個單位出阿
發函去人行局問 附上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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