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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根據法規,你們報到的差旅費可以核銷.................. : 不要忽視這筆小錢... ^_^ 假如我是在去年12月28日至台北市政府報到,但已在12月27日從台南搭高鐵至租屋地點 (板橋),那在下是否能夠憑12月27日台南至板橋的高鐵票根來申請差旅費?還是一定強制 規定要12月28日的相關證件才行? 以上問題,請各位熱心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69.165
maniaque:不須單據的交通費只限鐵公路票價 211.74.79.215 01/10 08:44
maniaque:搭乘高鐵飛機須機關首長同意並檢具票根 211.74.79.215 01/10 08:45
maniaque:至於27號票根可否用於28日報到??請洽會計 211.74.79.215 01/10 08:45
bvc123:我還以為是新報到的請注意.大餅等著你吃 61.20.160.70 01/10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