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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usage123 (皮皮)》之銘言: : 標題: Re: [情報] 新報到的請注意.... : 時間: Sat Jan 9 23:47:03 2010 : :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銘言: : : 根據法規,你們報到的差旅費可以核銷.................. : : 不要忽視這筆小錢... ^_^ : : : 假如我是在去年12月28日至台北市政府報到,但已在12月27日從台南搭高鐵至租屋地點 : : (板橋),那在下是否能夠憑12月27日台南至板橋的高鐵票根來申請差旅費?還是一定強制 : : 規定要12月28日的相關證件才行? : : 以上問題,請各位熱心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這部分指的是 "現職" 者的新報到嗎 因為今天問人事他說初任報到者不能申請,因為還不算正式人員 是這樣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218.24.211
maniaque:是地方機關嘛?? 窮機關可以找一百個理由 211.74.79.215 01/11 18:58
maniaque:說不能報..... 211.74.79.215 01/11 18:58
maniaque:甚至以後出差都沒有交通費,自己出車... 211.74.79.215 01/11 18:59
foreworld:是的~是地方政府..看來是不能申請了.. 124.218.24.211 01/11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