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ardoo (半線遊子)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心得] 苦民所苦 還是專業低頭
時間Fri Jan 15 08:39:29 2010
※ 引述《bvc123 (幸福是什麼)》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苦民所苦 還是專業低頭
: 時間: Thu Jan 14 20:26: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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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63.14.93.218
: → guast:原來的法保障婚姻關係,避免第三人惡意干擾 59.117.192.50 01/14 20:46
: → guast:但卻不顧善意第三人的權益,也是笨法一條 59.117.192.50 01/14 20:46
這裡有什麼「善意第三人」嗎?
舊法時代利用「儀式」新法利用「登記」,
來使結婚發生對一般公眾宣示的效果,
如果你覺得這些方式皆不足以保護你所謂的「善意」第三人,
那也請你提出更好的方法?要怎麼做?
每個結婚的人都「黥面」好了?一望即知呢?如何?
: → guast:法官沒講的是這故事發生在舊笨法時代... 59.117.192.50 01/14 22:53
: → guast:然後又開始有人跳針「同理心就違法行政」了 59.117.192.50 01/14 22:55
不然是怎的?現在的公務員可以自行判斷法律「笨不笨」再來決定要不要適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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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殺長啼雞,彈去烏臼鳥,
願得連冥不復曙,年年都僅一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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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24.41
→ c09003023:就依法行政就好啦~那法律怎麼規定怎麼做 61.229.225.13 01/15 08:57
→ c09003023:又不是下面的人能說改就改的~ 61.229.225.13 01/15 08:57
→ c09003023:上面那些專業知道為什麼不改進??? 61.229.225.13 01/15 08:57
→ c09003023:個人感覺~那個"同理心"做做樣子而已 61.229.225.13 01/15 09:01
→ guast:所以惡法亦法?釋587參照。 218.167.64.209 01/15 22:06
推 R3210:說真格的...實務上有多少人甩釋字111.251.112.253 01/16 01:45
→ guast:╮(′~‵")╭ 218.167.64.209 01/16 0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