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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star (onstar)》之銘言: : 修正方向:1.五年或十年內累積三丙才淘汰 : 2.洗刷前恥條款:拿甲可以抵掉之前的丙,否則無從激勵公務員 : 3.區分不同性質機關、績效高低機關 個人想法: 4.整肅異己條款太鬆了 應該要改成: 考績丙等者得向保訓會提起救濟,並在審查會議上言詞辯論 若翻案成功 該主管年度考績"應"改考列丙等以下(原草案是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5.主管考列屬下丙等以下需提出具體明確事證(好像沒看到草案對打丙等說要有具體事證) 丙等條件經查證屬實 方可列為丙等 提個題外話 銓敘部連個公平的績效評定標準都沒定 就想要提淘汰制度?! 莫名奇妙! 就像前人說的一樣 連身體器官哪個部份有問題都不知道就要割3%的組織 白癡才會相信這種庸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11.249
ezmantalk:我覺得台端所說還是太鬆… 118.167.72.131 03/03 22:19
leitaibow:所以彰化那個沈先生就被犧牲了阿 122.116.85.57 03/03 22:19
ezmantalk:主管對於申訴成功並查無屬實之個案 118.167.72.131 03/03 22:19
leitaibow:只不過不願意先墊3千就被說忤逆長官 122.116.85.57 03/03 22:19
ezmantalk:應對其負起刑責 其有關於瀆職、違造公文 118.167.72.131 03/03 22:19
ezmantalk:書部份 應移至刑事司法機關調查 118.167.72.131 03/03 22:20
ChallengerII:看到整肅異己條文想到的 當然 這樣還123.194.211.249 03/03 22:21
ChallengerII:是太鬆 大家就集思廣益想辦法定更嚴123.194.211.249 03/03 22:22
ChallengerII:的辦法吧123.194.211.249 03/03 22:22
insolent:找出草案裡面違憲的部分可能比較有用 220.137.58.89 03/03 22:27
cpucpu:記住關中的嘴臉 用選票制裁國民黨 123.204.69.17 03/03 22:56
proletariat:不聽指揮不服領導就給基層喫丙,那下屬 111.185.65.11 03/04 06:45
proletariat:要求依保障法第17條請求書面命令下達 111.185.65.11 03/04 06:45
proletariat:時,就裝聾作啞,完全沒什麼擔當! 111.185.65.11 03/04 06:46
proletariat:到底是誰才是政府機關該革除的毒瘤? 111.185.65.11 03/04 06:47
clair5782:草案有規定,績效在全體受考人末百分之 203.77.73.67 03/21 04:26
clair5782:三,得考列丙等.......真的很xxx 203.77.73.67 03/21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