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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論述的點有幾點,各位前輩參考一下 1.和民眾看法脫勾 如之前媒體的民調,大部份民眾認同3丙資遣 暫且不論媒體本身的公信力 但應該陳述民眾對於公務員角色定位認知有誤,甚至是仇公心態的過度演生 我們認同就公務上合法的給民眾方便,並提供好的服務給民眾 但什麼是合法且良好的服務並不能以民眾主觀意識定奪 對於公務人員的任用還是要就客觀的法理觀點切入 畢竟執行公務本來就可能造成一方之怨對 單憑民眾主觀意識決定本對國家行政機械是種傷害 2.肥大官瘦小吏 相對於什麼高階文官團,新考績法真正影響最大的通常是新進人員 要知道小吏通常只是依照上級指示辦理事務的角色 當高階文官和新考績法同時實施後 考核制度變成嚴刻於基層,那對於決策品質的改進改進效果可謂有限 3.考核制度的落實 即使新的考績法草案出爐,對於考核的重點還是很模糊 丙等考績在原考績法並不是沒有,但為何執行率低落 其中原因才是要探討的要點,更皇論荒謬至極的3%比例從何而來 其實75%的甲等上限在這裡也可以討論 重點在考核標準,而不是上限下限 4.新考績法的周延性、合法性和認知偏差 這些板上的文章很多了,也都很專業 像EZ兄之前說的,新考績法是不是反而加深國家機械於行政中立上的傾斜 我個人就覺得這論述點不錯 其實想打的東西很多,不過思慮有點混亂 板上資深又有見地的前輩很多,我相信只要願意都可以寫出更完整有條理的論述基礎 就由我開個頭,希望有其他意見或批評都在板上多提出 ※ 引述《qpls (MM)》之銘言: : 「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 日期時間 民國99年03月11日09:00~17:30 : 召集委員 呂學樟委員 : 主審委員會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http://www.ly.gov.tw/ly/02_information/0201_lyinfo/meeting_sche/ : meeting_sche_02.jsp?ItemNO=02010200&ly2210_number=41846 : 縮網址: http://tinyurl.com/y9ywp6j :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王金平 呂學樟 潘維剛 林益世 謝國樑 邱毅 : 陳杰 林鴻池 林滄敏 馬文君 柯建銘 李俊毅 : 涂醒哲 : 記得打電話/寄信給上面的委員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38.177 ※ 編輯: BraveCattle 來自: 114.39.138.177 (03/05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