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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itaibow (雷大寶)》之銘言: 文長,恕刪部份 : 1.為什麼要訂定丙等比率部分:按績效表現是常模分布方式,有好就 : 有壞,但在現行制度下,因實務執行偏差與鄉愿文化,近年考列甲等 : 及乙等人數比率高達99.7%以上,考列丙等占不到0.2%,考列丁等趨近 : 於零,造成公務人員予外界鐵飯碗的印象 好一個績效表現是常模分布方式 那在三個標準差的情況為前提之下 常態模式的甲等和乙等為 99.7% 是很正常且正確的比例啊 這樣丙等的確約莫在 0.2% 同時三個標準差外的丁等也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呀 立法的人還真是貽笑大方 不懂統計還亂用詞句 雖然我研究所統計低空飛過 但至少我還知道統計裡基本的常態模式是怎樣 而且,常態模式和那個鬼 3% 根本沒什麼關聯好唄 要是我是長官,我真的會想把擬稿的人抓來直接打丁 -- 請參考 wiki 中關於常態模式的介紹: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8%99%E6%BA%96%E5%B7%AE 在實際應用上,常考慮一組數據具有近似於常態分佈的機率 分佈。若其假設正確,則約 68% 數值分佈在距離平均值有 1 個標準差之內的範圍,約 95% 數值分佈在距離平均值有 2 個標準差之內的範圍,以及約 99.7% 數值分佈在距離平 均值有 3 個標準差之內的範圍。稱為 "68-95-99.7 ru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3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