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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我是覺得這次修法除了內容外 很大原因在考試院之前試辦的結果沒說明清楚 檢討改進的報告都沒出爐(? 還是連檢討都不用??) 強力推動該法規 是否如關院長中說的 那些只是路邊的石頭不用理它 太不尊重各機關與各公務員了 是想 台灣若有超過30萬的公務員 若有家庭或是家裡經濟之來源 恐有100萬以上的人受到該法影響 影響相當大 但是該法案在推動前期 雖有過試辦 但是否過於草率 導致結果不彰~ 尚未反省檢討之前 就要強推 都不進行檢討(懶成這樣@@) 若該法推行 3年後 真的會再視情況修正嗎???? @@ 所以建議 考試院應公開說明清楚到底試辦結果如何???(公聽會時可提出此疑問?) 為何試辦後 仍堅持要按此法規內容推動與執行 PS : 我可不想死在不明不白的法規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66.58
moonsky:反悔也要做,他們認為民意所趨,不得不也 218.174.21.215 03/07 10:39
c09003023:這是媒體操作手法~ 61.229.231.152 03/07 10:42
mc3827: (選輸推責) 114.37.198.200 03/07 10:42
lobo1213:民調問的方式不一樣結果就不同了 122.117.64.142 03/07 10:45
sum1220:那以後請考試院做任何決策前 先做民調好了 122.126.66.58 03/07 10:49
sum1220:民調低於50%的政策 廢除 122.126.66.58 03/07 10:53
mc3827: 民調要老師比照公務員3%,應該有80%贊成 114.37.198.200 03/07 11:00
madflame:大贊同啊 順便可以解決部分的流浪教師問 125.225.0.201 03/07 11:02
madflame:題 真是個好制度啊 125.225.0.201 03/07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