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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規定: 各機關簡薦委任各官等受考人考列 甲等以上人數比率,最高 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 但甲等以上比例全國是65%, 加上10%的彈性, 也就是說,大官還是能85%以上是甲或優, 參見附註說明,就可知各機關以前到現在就不鳥 高官拿甲以上比例限制,但考試院又作了什麼糾正呢? 沒有... 就放著 另外,草案是有定什麼情形得打丙沒錯 但沒說什麼情形不得打丙, 法學-得打丙-的意思是, 可以打或不打 但 不是說你沒有這些條文所列條件,主管就不能餵你餅 如果你要用這理由去申訴,一定失敗! ※ 引述《chus1025 (午后的陽光)》之銘言: : 考試院銓敘部修改考績法,新增公務員考績優等上限為5%,甲等及優等總量管制為65%的規定,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9日)表示,改革方案要能激勵公務人員,提高服務品質跟效率,並且不會打擊到公務人員的士氣,兩者兼顧才有具體可行的價值。 : 考試院要修改考績制度,國民黨立委蔡錦隆質詢時指出,公務人員考績很多時候都根本是用分配的,甚至職等比較高的公務員都會拿到比較好的考績;他質疑考試院修改考績制度是否真的能夠達到改革目標。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如果能夠真正激勵公務人員,但不打擊到士氣,才有具體可行的價值。吳敦義說:『(原音)能同時達成兩個目標的才是好的,第一能真正激勵公務人員士氣跟效率,提高服務品質,讓國人比較滿意,這個目標要達成。第二、所有設計一定要公平,不會產生不同的弊端,然後普遍打擊公務人員士氣,一方面要他提高士氣,一方面不能打擊士氣,這兩者 : 能兼籌並顧,才有具體可行的價值。』 : 蔡錦隆指出,公務員在打考績的時候都會比較照顧高職等的公務員,基層人員往往比較吃虧。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吳泰成表示,修正的考績法中訂出上限,讓高職等的人不會統統都拿好的考績,另外考績法裡面也加了附加條件,在什麼狀況下可以打丙等。吳泰成表示,會盡量達到全面照顧公務員、不打擊他們士氣的目標,並訂出符合實際狀況的獎勵或懲罰條款,他會向銓敘部建議,希望盡可能達到這些原則。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長吳泰成表示,修正的考績法中訂出上限,讓高職等的人不會統統都拿好的考績,另外考績法裡面也加了附加條件,在什麼狀況下可以打丙等。吳泰成表示,會盡量達到全面照顧公務員、不打擊他們士氣的目標,並訂出符合實際狀況的獎勵或懲罰條款,他會向銓敘部建議,希望盡可能達到這些原則。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60.52 ※ 編輯: howenchong 來自: 120.107.160.52 (03/09 12:25)
airlow:我也覺得提出「得打丙」這部分是在玩文字遊 114.46.103.110 03/09 13:51
fong6033:A or B or C得打餅,但D沒說不能打餅。 203.71.247.250 03/09 15:03
Hotem:把下面肉都挖到見骨了 拿上面的一些毛來揮~ 219.71.196.240 03/09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