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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feb/10/today-life4.htm 公務員考績比例「僵化不合理」 侵犯工作人權 已有組織聲請釋憲 〔記者黃以敬、楊久瑩/台北報導〕考試院有意修法,規範兩年沒拿到績效獎金或列丙等 的公務員就要被淘汰,且甲乙等考績比例將重新調整,全國公務人員協會促進會副理事長 洪泰雄昨日表示反對,指出績效獎金應是為「獎優」,不應作為「汰劣」依據,而甲、乙 等考績無論任何比例,其實都是對公務員工作人權的侵犯。 洪泰雄說,目前已有公務員組織聲請釋憲,希望大法官會議及社會能正視,僵化的考績比 例是將工作人員不論表現、強制分等級,根本是不合理的作法。 洪泰雄指出,目前已有淘汰或調任的考核制度,而「績效獎金」的設計則是用來獎勵公務 員發揮創意提高效率、對工作有貢獻的獎優制度,兩者設計原意及功能不同,不應因為沒 有拿到獎金就要被淘汰,對大多數公務員未必公平。 對於考績甲、乙等的比例調整,洪泰雄更是大表反對指出,目前考績制最大問題不在甲、 乙等比例各多少,而是這種僵化的比例制,根本是侵犯工作人權。 至於公務部門約聘僱人員將提高到百分之十五,洪泰雄則表示認同,他指出,約聘僱人員 原則上是一年一聘,只要比例合理、不排擠到大多數公務員,僱用少數的約聘僱人員其實 有助公務組織的人力彈性化。 九十四年曾送立院審議的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因為第六屆立委屆期不連續退回考試院 重議,草擬法案的銓敘部表示,該案可望於年中敲定內容,由於除聘用及約僱以外,是否 要包括派用、機要及聘任存有爭議,百分之十五的任用比例上限也有不同聲音,屆時草案 送考試院院會或立院也可能再生變數。 銓敘部說明,目前行政院暨所屬機關適用的約聘僱辦法,比例定為百分之五,但未來,聘 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將納入前述約聘僱辦法,包括退職撫卹、權益保障等都一併納入考量 ,事實上,目前約聘僱人員的比例已達百分之十,總數約二萬六千多人,因此,未來法案 的規劃希望把上限訂在百分之十五,有百分之五的增加空間,包括一到五職等的約僱人員 ,及六到十三職等的聘用人員都適用。 自從該法案擬定以來,的確出現許多不同聲音,有聘用單位認為百分之十五比例過低,擔 心進用受到限制,另有機要人員則反對五類人員一體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105.111
howenchong:看來公協會也不是毫無用處 114.33.123.207 03/18 02:42
jjer:公務員組織?? 125.224.138.66 03/18 09:20
jjer:協會不是都沒嘴巴嗎?? 應該不是他們 125.224.138.66 03/18 09:20
walker21:他們是「促進會」喔,全國公務人員協會還 140.127.232.94 03/18 09:39
walker21:沒有成立 140.127.232.94 03/18 09:39
dreamcurve:約聘有15%...難怪名額愈來愈少... 218.175.30.216 03/18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