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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imiimii (米米)》之銘言: : 前言: : 目前於北市府服務 : 單位內有市有財產要委託經營管理 : 前一次招標是民國92年 委託經營7年後 現在要重新找廠商 : 問題: : 我一直以為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跟一般的招標作業差不多 : 上網公告 招標 找到廠商後委託他們經營管理 : 但今天秘書室卻告訴我   : 委託經營管理依據法源為『臺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 : 只是參照政府採購法 並不用上網招標 他說得沒錯,的確不是依照採購法來辦,但在「招標程序上」可能會很像,因為會 參考採購法,畢竟目前採購法的程序規定是比目前大部分財物出租或變賣程序來得 詳細,而且還是上網招標啊,只在機關門口貼公告哪有多少廠商看得到? : 我一聽 傻眼 不用上網招標 那我要怎麼找廠商 : 後來經過多方探詢 終於發現 : 這種委託經營案 用的是財物出租公告 : 這個公告系統似乎也是從政府採購網連過去 是的,所以要進這系統必須先建立帳號,目前2代系統需要用身分證字號來建立帳號 財物出租不適用採購法,電子採購網系統只是提供一個公告用的平台 : 我們單位一向的作業流程如下: : 業務單位準備招標文件→秘書室負責上網公告及後續訂約工作 : 現在卻告訴我 我們這案子不是依據政府採購法 : 所以全部的流程我們自己來 : 我真的不知道 這樣的邏輯對嗎? 看你們機關的編制,如果秘書室的確就是只負責到採購部分,要如何請他辦財物出租? 搞不好他會被上面罵,那你自己的主管也認同秘書室的看法嗎?如果不是,就請主管 出面溝通吧 我們機關為例,我們是只有辦財物變賣沒有辦出租,就跟一般採購流程一樣,由業務 單位準備文件,秘書室上網,這也是我們內部的規定,僅供參考 : 不知道有沒有板友用過財物出租公告 因為2代電子採購網系統是需要身分證字號建立帳號才能登入,如果你們業務單位很少 使用,或許可以請你的主管跟秘書室那裡協調,請秘書室協助上網公告,畢竟帳號是 管愈多愈麻煩(要是有帳號的人商調或離職還得記得去停用,萬一忘了讓非本機關的 人亂進系統,管理者也是有麻煩的) 如果最後還是要由你自己上網公告也不用太擔心,反正就登入,找到財物出租的項目, 案號打進去再按編輯,裡面的欄位填一填上傳到正式區(我是指財物變賣的部分,財 物出租不知道有沒有不同啦),公告日到了廠商就可以看到了。真的不知道該怎麼使 用那個系統,就打客服電話去問(我常問,客服也常忙線,有時要等久一點),客服 的態度都還不錯 其實我覺得你不必太擔心公告系統的問題耶,因為只要該輸入的部分沒輸入,系統就 會自動擋下來不讓你公告,所以應該還蠻簡單的 : 可以簡單敘述一下嗎? 感激不盡 謝謝~ : 另外 單純發牢騷 : 有時候我覺得 大家都是公務員 都是辦業務 : 回答問題時 態度真的可以好一點 沒有人什麼都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0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