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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為七年級生,現於竹科擔任一名科技業的工程師。對於日前新聞所報 導的考績法修正案本來十分支持,認為公務員確實需要有淘汰機制,但是經過 和擔任公職的親友談過後,才知道考績法只是打著「改革」之名的旗子,內容 卻是極不合理的「反改革」!   筆者的朋友身為清大學士、台大碩士,前年經過高考及格,分發至地方機 關服務。在過去朋友之間的聚會,我們都笑他捧的是鐵飯碗,他都沒什麼回應 ,對於薪資比在竹科工作的我們低了一截,也只是淡然處之,表示每種工作各 有特點,不易相比。   考績法修正的新聞出來後,我們特地找他出來相聚,想知道他怎麼看。他 一開始還不願多說,後來才說出去年的考績只有乙等。據我們們對他的了解, 這種成績簡直不可置信,畢竟他過去的表現向來有目共睹,加上當今的國考錄 取率這麼低,能考上的人實為鳳毛麟角,能力絕對有一定的水準,會有這樣的 結果真的難以想像。   他却說:「新人考績吃乙是公家機關的不成文規定。」就算他做得再努力 ,也難以改變這種「規則」。他還說,主管在考績出爐前,還有先安慰他一下 ,表示他去年做得不錯,但是新人受點委屈是慣例,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將 來好好做,絕對不會虧待他。   聽到這裡,我們也提出了疑問:「為什麼新人就一定得吃乙?考績不是該 按表現來打嗎?」他只回說,因為考績分甲、乙、丙、丁等,其中甲等有比例 限制,所以「輪流」就成了不成文的規則,而新人更是沒得選。他還補充:「 你們所謂的米蟲,什麼上班時間摸魚、打混的人絕對都是甲,因為他們都有『 關係』,不是長官的人馬,就是和其他官員、民代等有力人士有『交情』,長 官絕對不會也不敢『得罪』他們。」他最後還補了一句:「想想當兵的日子吧 !菜不該死,是罪該萬死。那些爽兵是不是都是有『背景』的?」 其中一個朋友不解,問道:「那你怎麼不向上級反應或申請調職?」 他無奈地回道:「公家單位的文化很封閉,事情鬧大了,倒楣的只是自己。申 訴有用就不會出現新人吃乙的規則,調職更不是想調就能調。」   一瞬間,我們全懂了。在業界一樣會有考績,一樣會有『關係』人士,但 是主管絕對不敢對真的表現好的員工打爛考績,因為我們如果真的有實力,隨 時可以跳槽,但是身在公職的朋友只能默默承受。   最後,我們聊到考績法草案,他只說:「這擺明了是要破壞文官體制。也 許你們不大懂,不過我用個簡單的比喻,你們應該就知道了。如果我們大學的 教授開課,第一堂課就說無論大家成績怎麼樣,最後的十分之一一律當掉,你 們會怎麼想?」我們異口同聲答道:「當然拒修這門課啊!」朋友再問道:「 如果是必修課呢?」「抗議!」「把事情鬧大!」「告到校務會議!」「讓這 教授上新聞!」七嘴八舌的回答紛紛出來,同時,我們也知道了這個百分之三 的不合理之處:「如果全班的考試成績都超過九十分,為什麼還要再抓最後的 十分之一?」朋友並沒有再多做解釋,只說希望這法案不要過,不然沒背景的 他也不知道以後會怎麼樣。   事後,我向目前擔任某公職主管的長輩詢問,想知道我朋友說的是不是事 實。長輩先是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才說道:「大體沒錯。不過我自認我給的考 績很公正,就算是新人,如果真的表現好,我也會給他甲,至少我的屬下還沒 人反彈過。而且我運氣不錯,我的部下也沒有那種有『背景』的人,所以省了 不少麻煩。」我追問道:「如果3%比例出來後,您會怎麼做?」他說:「那只 好輪流啦!不然很傷和氣。」「為什麼?」「我自認在我的領導下,屬下都是 很認真地在做事,如果不是受限甲等比例限制,我也想給他們全部甲,可是規 定就是不准。如果真的硬性規定要有人吃丙,我也只能照辦。但是大家都那麼 努力,我能給誰丙?除了輪流,我也想不出什麼好法子。」   這兩個實例,讓我確實地感受到考績法草案的不合理之處。公務員的確需 要改革,但是不該採取如此荒謬的作法。雖然我念的是理工科系,但是也知道 「罪刑法定主義」、「比例原則」等基本的法律知識,百分之三的丙等限制根 本就是在亂來,試問一年都還沒開始,就已經確定了百分之三的人會有不及格 的表現,請問這根據從何而來?至於表現再好,也會受限甲等比例限制而委屈 吃乙,這也不合理。最重要的是,打考績的主管是人,如何能夠公正地排出最 後幾名員工?工作表現又不是聯考的測驗題,有標準答案與分數評比,一切全 憑主管的自由心證,完全沒有客觀標準。   之後筆者在網路上找了不少資料,也看了一些論述,原本以為考績法草案 是政府改革行動的想法全沒了,取而代之的則是「反改革」、「反淘汰」等負 面思考。光是新人吃乙、有背景的人摸魚、打混一樣得甲的實例,就證明了在 考績法中列入丙等強制比例的限制只會破壞政府體制,將來的公家機關只會充 斥著逢迎拍馬的冗員或是依靠關係作威作福的害群之馬,這會是人民之福嗎? -- 歡迎轉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122.100
melkk:真理愈辯愈明 讓更多人瞭解真相 211.74.186.25 03/21 11:27
melkk:考試院不必為考績法保障法失靈失信任負責嗎? 211.74.186.25 03/21 11:28
yu500:趕快投社論吧 122.100.76.225 03/21 11:32
lave2002:八卦版@ 220.129.69.224 03/21 11:35
askker:這篇文章清楚簡潔可以投稿了220.139.133.251 03/21 11:38
doublepoint:真理愈辯愈明 讓更多人瞭解真相 220.141.6.111 03/21 11:43
tigerking:請投書 應該可以拿到稿費(登到報上) 220.143.29.9 03/21 11:46
Yuma38:這篇文章有談到基層公務員憤怒的原因 114.45.189.114 03/21 11:50
YiRed:轉錄至看板 Tech_Job 03/21 11:54
bookshop:大推 220.137.59.29 03/21 12:46
jsabc:不適任的公務員要淘汰 那不適任的法官呢? 114.42.159.139 03/21 12:49
jsabc:怕法官亂判 所以不敢動??? 114.42.159.139 03/21 12:51
anken1tw:極力推薦這篇文章~~ 140.123.111.46 03/21 12:52
doublepoint:權貴要把台灣改造成權貴社會呀~以後 220.141.6.111 03/21 13:05
doublepoint:民眾要洽公都要有背景有關係了 220.141.6.111 03/21 13:05
wislife:我們機關也是新人就吃乙… 114.40.88.193 03/21 13:10
WiiSports:真是感動 終於有外界人士了解箇中道理122.123.129.112 03/21 13:20
WiiSports:這篇可以投書了!122.123.129.112 03/21 13:20
nezumi24:投社論啦O皿Q 125.225.38.155 03/21 17:49
ChallengerII:投書報紙+1 理工人轉公職推一個!123.194.211.249 03/21 18:23
kairi1983:這篇不推不行112.104.172.124 03/21 18:24
howenchong:本文可作為投書民代代表!!!大推 114.33.123.207 03/21 19:25
Melson:推~~ 61.229.238.148 03/21 19:25
collector:推 123.192.218.50 03/21 20:26
lazebear:大推~~~ 140.119.20.77 03/21 20:28
pe8951:真的要投書啊原po!非公務員說的道理民眾更122.116.139.123 03/21 22:21
pe8951:聽的進去122.116.139.123 03/21 22:21
olloo:這篇看起來真是心酸 唉218.167.193.152 03/22 01:05
a1a2a388:科技人果然是比較理智的!大推! 59.113.134.156 03/22 01:20
S1oan: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3/22 12:33
Jimiyu:淚推啊 203.77.76.107 03/23 09:48
Ergizen:這篇這麼長...投書也不會上吧... 61.225.124.99 03/23 12:19
Ergizen:我有寄過朋友看過,他說我還有些點沒寫到 61.225.124.99 03/23 12:19
Ergizen:像是主管可以用考績鏟除異己、借刀殺人。 61.225.124.99 03/23 12:21
Ergizen:不過那天他也沒全提出來就是。 61.225.124.99 03/23 12:21
Ergizen:各位有興趣投書的朋友可以大方轉寄。 61.225.124.99 03/23 12:22
Ergizen:在下完全不計較這篇文章的版權。 61.225.124.99 03/23 12:22
Ergizen:不過我會先試試看投書到媒體, 61.225.124.99 03/23 12:24
Ergizen:希望可以幫上我朋友和大家一點忙。 61.225.124.99 03/23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