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3210 (很恐怖...不要問...)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建議] 脫丙守則 公務員要記住
時間Tue Mar 23 12:43:20 2010
※ 引述《Hu1din (胡丁)》之銘言:
: 請看草案9-3
: 3%是看一整個機關的
: 部會一個 縣政府一個這樣算
: 例:內政部不管人怎麼抓 反正整個部要3% 所以某些單位可以0%
: 某些單位可以100%
: 台中市政府可以某處0% 某區公所100%
: 只要整個地方政府3%
幫原po補充一下
該單位既然才5人,應該不會有考委會
所以是併入上級機關一起評比
之後才會有主管機關所屬各機關進行評比
既然是下級機關被併入,就算是用在民間企業的經驗,結果也是想當然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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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補充一下,這一條算是破綻百出的一條
可以拿來質疑,因為就整個地方政府來看的話....
究竟~~勞工局和文化局是要怎麼比誰的績效高啊...0rz
※ 編輯: R3210 來自: 163.29.35.153 (03/23 12:45)
推 c09003023:文化 因為中國文化博大精深 績效好~ 61.229.219.127 03/23 12:48
→ c09003023:勞工 沒有好好保護外面企業壓榨員工 61.229.219.127 03/23 12:49
推 maniaque:不能讓民眾爽=績效欠佳.... 59.104.139.43 03/23 12:49
→ c09003023:績效爛~ 民眾評分~ 61.229.219.127 03/23 12:49
→ maniaque:管轄區工廠公司無預警倒閉=機關考績10%丙 59.104.139.43 03/23 12:51
→ maniaque:文化局:民眾在路上罵三字經,要上前文化他 59.104.139.43 03/23 12:52
→ maniaque:否則該員考績丙等.... 59.104.139.43 03/23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