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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3210 (很恐怖...不要問...)》之銘言: : 剛剛看那個苗栗市長更扯,一被問到核心問題就結巴(而且他講乙等沒講丙等) 剛剛有看公視的節目,節目裡面苗栗市長提到一些打丙等的 後來在人評會被翻案成功. 說到這邊不就令人莞爾. "你市長耶~~~人評會市長應該是主席耶~~~要翻案怎不先 把當初打該員工的主管請來列席,跟吃大餅員工當場辯論??" (不過,基本上主管應該也是考績委員....) 還不如乾脆明講當初主管隨便掰理由打人家丙等被抓包,被民代議員 大樁腳或者是更高階層施壓,才把丙改回來(沒人想當壞人). 現在考績法修正案寫明末 3% 績效打丙等,就不怕吃丙員工 來申訴了....反正先調整分數到 69 分就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