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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考績法後根本不可能有行政中立的公務員,公務員沆瀣一氣,公務員體系將會腐敗的 更加嚴重。這一點大概是國民黨高層,失之計較的問題點。 華人文化圈總是存在著官商勾結、貪污的負面文化,敝人的父親在十年前曾任公職人員, 當初單位上官商勾結、貪污嚴重,單位主管即是商人所拱出來的人馬,因為當時沒有考績 法新制所以父親才能不用逢迎上意與人同流合污,只要做好自己本分上的事,自可以勉強 過關。試想倘是當年有考績法新制,在官商勾結、貪污的情形之下,公務員除非同流合污 ,否則正派公務員將難以在政府單位生存。新制考績法將造成國家清流消磨殆盡,國家腐 敗亦隨之而來,形成宛如東漢黨錮之禍的浩劫,所以這一點也許是長期處高位者,該好好 評估之處。 ※ 編輯: phygt 來自: 61.223.10.251 (03/26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