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aknes:反正考績法就會成為劣幣驅良幣 等著看122.126.113.185 03/28 10:07
→ iaknes:到時候這些人都坐古了也不會追究她們的責任122.126.113.185 03/28 10:07
→ iaknes:教改就是一個例子122.126.113.185 03/28 10:07
推 mc3827:訂條件比強制重要,明知道卻不想真的有問題 114.37.208.122 03/28 10:15
→ c09003023:符合明確性原則~不符合平等原則~ 61.229.217.233 03/28 10:18
→ c09003023:打丙的條件~構成要件不明確~失敗~ 61.229.217.233 03/28 10:20
推 lembertlin:改革有2種:政治改革、政策改革 218.170.169.38 03/28 10:47
→ lembertlin:目前的草案看來明顯偏向「政治」改革 218.170.169.38 03/28 10:48
→ c09003023:大砲打小鳥~~~不符合比例原則~ 61.229.217.233 03/28 10:49
→ lembertlin:改革方向當然是「政治」目的 218.170.169.38 03/28 10:49
推 xyzb:公務員只會提疑問 不會找方法嗎, 難怪要丙等 61.70.222.240 03/28 13:32
→ xyzb:淘汰率高不代表公司優秀 但優秀公司淘汰率高 61.70.222.240 03/28 13:33
→ xyzb:況且3%丙等不算高 61.70.222.240 03/28 13:34
→ airlow:淘汰率高就是好公司,與好公司淘汰率高 114.27.17.170 03/28 14:31
→ airlow:這兩者的差別xyzb分的出來嗎?好好想想再發 114.27.17.170 03/28 14:32
→ sum1220:樓上 我覺得方法最好的方法是廢了考試院 122.126.68.189 03/28 14:32
→ airlow:言比較好喔~別總說些邏輯不通的話硬凹 114.27.17.170 03/28 14:32
→ sum1220:改為第三公正機關評核 不一定是政府 122.126.68.189 03/28 14:34
→ sum1220:簡單來說考試院若事事 去訪效外界不如委外 122.126.68.189 03/28 14:35
→ sum1220:而且 官官相互是必然的 若凡事推給主管 122.126.68.189 03/28 14:37
→ sum1220:然保不會有問題 故應加入第三方參與考核 122.126.68.189 03/28 14:39
→ sum1220:透明化考核考績而不是隨便砍人 122.126.68.189 03/28 14:41
→ sum1220:考試院應該去學的是小企業變大公司的原因 122.126.68.189 03/28 14:43
→ sum1220:而非是只看到大公司的作法 122.126.68.189 03/28 14:44
→ sum1220:最後 考試院是否願意告訴大眾 122.126.68.189 03/28 14:46
→ sum1220:為何10年多來 沒有善盡監督考核之責 122.126.68.189 03/28 14:48
推 ChallengerII:一般民眾哪分的出來 只要說反對3%丙123.194.211.249 03/28 20:50
→ ChallengerII:等的都是既得利益在反改革就好了123.194.211.249 03/28 20:51
→ ChallengerII:至於說吃3%丙的人是不是真正該拿丙的123.194.211.249 03/28 20:52
→ ChallengerII:不重要 只要反對就是反改革!123.194.211.249 03/28 20:52
推 shiva999:(((((((強烈反對考績法修正草案)))))))))220.141.120.205 03/29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