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 (等待天明之時)》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實務訓練期間可以請休假嗎?
: 時間: Tue Apr 6 22:46:0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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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藉此標題請教版上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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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已經考上地方特考的同仁,尚未滿六年又再考上高普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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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新機關實務訓練期間可否請休假?又法源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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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小弟初兼任人事,屢被問及此問題卻又答不出,囧~
只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確定該員的
"現職身分"是否有帶過來新機關
看派令是寫調派代還是派代,調派代才是屬於"調任"
若沒這個就什麼都沒有,
若是調派代的話,人行局(休假歸人行局,但記得該函有部份曾
會過銓敘部)
有釋函說過如現職公務員應考試分發到新機關,如
有以調任註記以及年資銜接(離職報到同日),
原公務員應有權益仍予以保障.
換句話講,如以現職調任,仍然可以蓋章辦公文(報到當日就可以辦公文嘍~~)
(不受訓練辦法第一個月不得蓋章辦公文約束)
當然如有把休假帶過去,也是可以休假.
實務訓練算是考試程序的一環,
但對現職公務員而言只是形式上的必經程序而已.....
: 反而卻覺得可以請兩天(如果原本就有七天休假),只要不超過就不會延長實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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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請各位大大解答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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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20.131.53.159
: → Kinus:這個意思應該是 他當年原有的休假 在實務 125.232.132.36 04/07 07:20
: → Kinus:訓練期間 是可以請的 但要按比例 不能超 125.232.132.36 04/07 07:21
: → Kinus:過 125.232.132.36 04/07 07:21
: → Kinus:例如實務訓練期間為4個月 他原有的休假日數 125.232.132.36 04/07 07:22
: → Kinus:要乘以4/12 就是他在這4個月期間可以請的日 125.232.132.36 04/07 07:22
: → Kinus:數 超過的話要延長實務訓練 125.232.132.36 04/07 07:22
: → Kinus:以上是我的理解 科科 125.232.132.36 04/07 07:23
休假的話,由於有些實務訓練會跨年,所以照理上隔年就會產生
休假,但由於還在實務訓練階段,所以必須以比例限制.
總之,把握住該員是否調任到貴機關,若是的話一切好談.
因為現職公務員的權益受法律保障,優位於法規命令甚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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