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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oflying (toflying)》之銘言: : 我朋友是公務員 : 最近結婚 竟然放了快一個月的婚假 : 真是線慕死我了 : 我很好奇耶 : 如果之後離婚了又再跟別人結婚 : 那還可以請婚假嗎? : 還是有規定一生中只能請一次婚假啊? : 如果可以無線請 那每年都來結婚好了 XD 沒查到函示停止適用 不怕吃大餅吃柳丁歡迎吧 發文單位: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發文字號: (65)局參 字第 0652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65 年 04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人事行政法規釋例彙編 (二) (84年8月版) 第 1527-1528 頁 相關法條: 公務員服務法 第 12 條 ( 36.07.11 版 ) 要  旨: 公務人員離婚後再與原配結婚可否給予婚假 全文內容:公務人員離婚後與原配再婚者,准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給予婚假 兩星期。 (按現為十四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xoyster:哇 這樣子跑迴圈就可以放假到退休 61.60.0.46 05/07 12:32
himena:我媽說她就有同事這麼做220.129.145.225 05/07 19:30
Himm:哈哈哈哈,跑迴圈。 114.41.7.118 05/08 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