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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10.05.10 03:05 pm 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上午出席立法院舉行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時,強 調要提升國家競爭力,就必須進行人事改革,台灣已經延宕了20年。他呼籲全國公務人員 敞開心胸,傾聽民意對公務機關改革的聲音,並強調考績法修法只是啟動改革機制,仍須 視包括面談機制等5個子法完成配套後,才會正式施行。 立法院上午舉辦考績法修正草案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行政機關、地方政府與公務員代 表,幾乎口徑一致認為在諸多疑慮未釐清,以及丙等條件未明確規範前,反對考績法修法 。 張哲琛表示,修法草案中已將團體績效評比納入,絕非齊頭式平等,二級以上機關適用3% 比例,但小單位會另訂辦法。至於司法人員是否適用考績法,他強調,在法官法未完成立 法前,司法人員當然適用考績法,否則過去十幾年來,司法人員的考績,不都是有違憲的 可能。 東吳大學教授蔡秀涓肯定考試院推動改革的努力,但認為相關的救濟措施必須配套完善, 並建議3%的丙等比例不應硬性規定,而是採浮動比例,減輕基層公務員的疑慮,同時有關 丙等條件的規範,也應讓基層公務員代表參與。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陳川青痛批考試院提出的修法草案,違反無罪推論與比例原則, 是空白授權、莫須有的殺人制度。試院推動考績法修法過程中,完全沒有與基層公務員溝 通,只有告知決定,基層公務體系堅決反對一人操作、一人決定的不道德修法作為。他建 議考績法修法草案應暫時擱置,或是退回重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6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