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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lanyu (俱梨迦邏)》之銘言: : 這篇陳情書是在李立委的網站上看到的,經詢問過陳情者本人意見,轉貼於此,供大家參 : 考↓: : 委員您好: : 本人是考績丙等試辦制度下「深受其害的人」。近日對於考績法納入丙等比例,各界沸沸 : 揚揚,但似乎大家都忽略了考試院及所屬機關是有試辦丙等比例及條件的,但其實是相當 : 粗糙的,沒有任何配套措施的,在這樣的情形下,本人就成為「為打丙而打丙」的犧牲者 : ,在此提出試辦制度的適法性疑慮,給委員參考,希望委員可以幫忙發聲,說明如下: : 一、考試院於98年7月1日訂頒「考試院暨所屬機關落實辦理98年度考績作業注意事項」, : 其中,有訂定丙等的比率為「以百分之五為原則,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宜」,也有規定丙 : 等的條件,計有15項條件,大部分均為有「不適任」或有「重大違失」的情形,但其中有 : 一條件與其他「不適任」或有「重大違失」的情形顯不相當的條件為「各單位平時考核排 : 序最末五分之一,提經考績委員會評定為機關全體受考人績效排序最末百分之一者(尾數 : 未達一人者,以一人計)」(本人調到新機關才4個月,聽說就是被依上述理由,而98年 : 考績被打了丙等)。 : 二、上述考績作業注意事項,本人認為適法性疑義為: : (一)此次考績法修正,已將考列丙等條件及考列丙等人數比率提昇至法律位階中規範, : 可知考試院訂頒之98年度考績作業注意事項,逕以低位階之行政命令所為丙等條件及人數 : 比率之規範,顯已違背法律保留原則。或許會說,以前每年都以不成文函示甲等及乙等比 : 例,但甲等及乙等對公務員權益影響的法效性,並沒有像丙等這麼強,且如依考績法修正 : 草案規劃,3次丙等還將被資遣。丙等的法效性對公務員影響這樣大,竟然可以行政命令 : 位階即可訂定丙等比例,那銓敘部大可不必大費周章修法了! 他大概還是處在生氣狀態,有點搞不清楚.... 現在 "本來就沒有法源依據"(只是"試辦丙等"而已...). 講難聽一點,一趴丙也好,五趴丙也好,十趴丙也好,"都沒啥差別" 遊戲規則,跟現在甲等不得超過 75% 都是"同樣"的道理. 現在打一百隻丙,頂多就是"原留俸級"一百年而已...不會被資遣. 既不涉及當事人身分變更,那自然沒啥動力去讓當事人在考績會陳述 (你當人事室會吃飽沒事找事做嘛??) 而且就當事人所寫,這也是在考績會"搓出來"的丙等, 既然只是要搓出一個替死鬼吃丙,那......還有啥答辯的必要?? : (二)前述考績作業注意事項,只提及「績效排序」,但對於「績效」卻沒有訂定任何配 : 套的績效考核細目或評鑑標準,所謂的「績效」變成是一種不確定法律概念。在配套措施 : 並不周全的情形下,就貿然試辦,其後又僅以考績委員會「投票」方式進行所謂的「評比 : 」,逕行推翻原單位主管考評(原考評為乙等),這種「遊戲規則」公平正義何在?考績 : 委員會豈不成為機關的「太上皇」! 公務機關最麻煩的就是這個... : (三)新考績法修正草案有讓擬考列丙等者,有陳述意見的機會,也可以提出復審,這是 : 一種程序的保障,但是,試辦作業注意事項卻沒有任何給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也不許 : 當事人提出復審,對當事人權益保障顯然有欠週妥,將造成試辦制度成為權利保障的「空 : 窗期」! 因為試辦只是辦個半套,打丙等的"那半套"而已,至於全套則不在試辦範疇. 有意見?請依照現行訴願複審程序去走. : (四)假設真要要試辦,影響層面如此大的試辦規定,也應該在前一年或年初即行公布, : 但現在卻在98年下半年才公布,根本缺乏可預期性,這是合理的嗎?顯然違反法律明確性 : 原則! 這段應該就是在不爽婊他,拐他進考試院的人事室同仁吧... (或者該說"早知考試院去年要試辦,打死他都拒絕商調...") ^_^ : 三、本人並非不贊成改革,只是本人才於去年剛八月底調至新機關,從二十多人面試者中 : 脫穎而出,之前也曾經是績優公務人員,短短四個月之間,從「人才」變成「蠢才」,這 : 是「制度殺人」!本人雖已循行政救濟途徑,但現在深處在考試院「一言堂」底下,本人 : 真的很憂心案子是否能被公正公平的審酌,還是會因成為「改革絆腳石」而被犧牲! : 四、感謝委員願意開放留言,聆聽大家意見,本人覺得值此考績法修法共識尚未凝聚時, : 也請委員及社會大眾對考績試辦制度給予公評,也別忘了在尚未修法前,已經有人深受試 : 辦制度其害了,這樣的權利保障及修法前的空窗期,不應該被漠視,懇請委員代為發聲反 : 應,也請委員加以協助,謝謝! 這才是問題的根本. ps.這看起來應該就是考試院裡面被吃丙的其中一人的心聲的樣子 ("深處在考試院「一言堂」底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99.108
coldeath:你調來機關4個月被打餅,會不會生氣? 59.127.20.65 05/14 00:20
lifestream:果然是新進給丙吃...關老爺德政啊 61.60.127.18 05/14 10:28
LucLee:新制前就猜到結果 試辦再次證明 還繼續推 203.70.89.61 05/14 19:07
inlanyu:姓關的眼中只有高階文官~其他的小基層在他 114.39.209.65 05/14 21:39
inlanyu:們這樣的貴族眼中~不過是一腳就可以踩死的 114.39.209.65 05/14 21:40
inlanyu:螞蟻~考績公不公平他們根本才不會管~事實 114.39.209.65 05/14 21:40
inlanyu:證明~將來被打丙的~不是新人就是沒背景的~ 114.39.209.65 05/14 21:41
overfly:考績法通過誰敢商調啊??像我現在在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長 07/07 02:30
overfly:官都認識我了,留著是最好,可是偏偏我想回家鄉啊!!怎麼 07/07 02:31
overfly:辦?以前頂多調回去第一年打乙少領半個月無傷大雅,但是現 07/07 02:31
overfly:再就有吃丙的可能了!外補的一定第一個先吃丙100%會發生! 07/07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