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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ktpin (蒲公英)》之銘言: : 我去年10月報到 : 期間11月.1月請了病假跟事假 : 最近會計單位跟我說要我補繳請假費用 : 我一直以為只要依規定每年不要請超過28天病假就不用扣錢 : 難道我一直解讀錯誤啊?? 事病假是照比例計算 去年10月報到年資是 3/12=0.25 該年度事假=5*0.25=1.25進整為1.5天 病假28*0.25=7天 超過要扣薪 今年就是5/28天沒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80.218 ※ 編輯: EMU300 來自: 218.160.180.218 (06/21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