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說"該年度"依比例計算
但我如果只有去年請1天事假外
其餘1天事假跟病假是在今年1月底請的
這樣也要被扣錢嗎
※ 引述《EMU300 (鄉民就是鄉民)》之銘言:
: ※ 引述《hktpin (蒲公英)》之銘言:
: : 我去年10月報到
: : 期間11月.1月請了病假跟事假
: : 最近會計單位跟我說要我補繳請假費用
: : 我一直以為只要依規定每年不要請超過28天病假就不用扣錢
: : 難道我一直解讀錯誤啊??
: 事病假是照比例計算
: 去年10月報到年資是 3/12=0.25
: 該年度事假=5*0.25=1.25進整為1.5天
: 病假28*0.25=7天
: 超過要扣薪
: 今年就是5/28天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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