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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ktpin (蒲公英)》之銘言: : 您是說"該年度"依比例計算 : 但我如果只有去年請1天事假外 : 其餘1天事假跟病假是在今年1月底請的 : 這樣也要被扣錢嗎 : ※ 引述《EMU300 (鄉民就是鄉民)》之銘言: : : 事病假是照比例計算 : : 去年10月報到年資是 3/12=0.25 : : 該年度事假=5*0.25=1.25進整為1.5天 : : 病假28*0.25=7天 : : 超過要扣薪 : : 今年就是5/28天沒錯 你訓練及格了嗎? 如果還在四個月訓練期 應該是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喔 第31條 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分配在公 營事業機構實施實務訓練者,從其規定。 事假、病假(含延長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 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 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超過之日數仍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在 訓練期間,原核准延長病假經銷假繼續訓練者,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 間。 10月初報到? 那應該2月初及格 10、11、12三個月-->1/4年 1、2月-->1/6年 所以去年事假是 5*1/4 算成1.5 病假是 28*1/4 7天 今年到及格為止的話 事假是5*1/6 算1天 病假是28*1/6 算5天 有錯誤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3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