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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約僱助理如果是報到幾天內,想自行離職有硬性規定需要跑流程嗎?? 我爬文看到有人建議是兩星期內應該是可以不用跑,是真的只需要當天 口頭告知直屬主管即可嗎??因為有一個我更想去的單位通知可以去報到 (錢又多5千= =)~所以想要提離職~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4.182
qqq1234:當然是要提前通知阿...Orz 163.29.249.101 07/01 18:30
Philly:如果已簽合約,就必須跑離職報告單,如果想直接放棄「幾天 12/26 22:55
Philly:內」的薪水及勞健保,且還沒簽約,可以直接告知主管後就馬 12/26 22:57
Philly:上回家 12/26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