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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對孕婦工作環境的友善,不能只看孕婦本身 而必須全面檢討整個工作環境及考績制度 孕婦很辛苦,無庸置疑,誰沒母親、誰沒姊妹 但是要自己多做事(做兩個月工作),還有較為粗重難做的工作 多做事換一張乙或丙(以後拉) 以前或許還說好拉,代理兩個月換一個甲,現在連這個都沒了 誰會願意呢 想必誰也不願意,人沒那麼偉大 為了別人的小孩犧牲自己權益 如果一昧爭取孕婦權益而忽略實際上整個工作環境的工作量與功績評比 除了對孕婦不友善外,拿大法官解釋等來壓人,毫無意義。 應該爭取的事如何使整個工作環境的友善化 而不是對孕婦的權益強力捍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