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tziya (ftziya)》之銘言:
: 勞動基準法第51條(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
: 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 所以民間適用勞基法工作者是可以依據該條請求調整工作內容;
: 沒有說民間公司不能請求調整工作內容,且調整後一樣領全薪;
: 我不了解民間公司孕婦一定要請假是從何而來??
: 憲法對孕婦工作權的保障就是落實到這條的規定。
: 但個人同意,如果真的因懷孕而身體不適,
: 對單位的工作沒能有任何一點的貢獻,
: 來辦公室只能吃飯、喝水、休息、等下班,
: 那還是請假在家安胎比較好,
: 畢竟短暫的經濟收益跟胎兒的安全是不能比較的。
實務上恐怕是看得出來有懷孕,大部份的工作應徵都直接排除(當然不能拿懷孕當理由)
能錄用的剩一些國家考試和公營事業招考吧...
隱瞞懷孕事實錄取的,最近有個新聞是被雇主暴打到流產,雖然那雇主的行為不可取
不過可以想見雇主的心聲跟法律規定的距離...
這系列的文,偶的意見也到此為止,剛剛翻完了那本"秘密",買樂透去...
拿別人當祭品犧牲,看看吧...,參見最近的大陸反社會幼兒園屠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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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生來 無可奈何的活著 不知所以然的死掉
死了不甘願 活著很痛苦
離苦得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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