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gvo (麵包超人)》之銘言:
: 大大安安....^^
: 話說勞工相關法規有規定:勞工朋友加班,其主管需陪同加班
: 那我想請益各位大大,公務員加班是否比照辦理?是否有相關規定?
: 之前我的友人為趕工作加班到半夜12點多...其主管卻不在陪班
: 這樣是否恰當....該如何救濟?
本來就不需要主管相陪....
因為光是身為公務員,就已經完完全全不適用勞基法了,
所以請不要拿勞基法來套在公務員的身上。
再來,除非你是要自願犧牲奉獻為國家人民爆肝,
否則加班之前請先告知主管,看是要書面或是口頭都行,
等主管同意了再去加班。
至於你那個朋友,我只能說他很傻很天真。
然後順便感謝他為國為民犧牲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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