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der ()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職系取得方式
時間Sun Sep 12 11:38:55 2010
※ 引述《chein (千總)》之銘言:
: 標題: [請益] 職系取得方式
: 時間: Sun Sep 12 10:41:50 2010
:
: 每一個公務員所佔現職都有明確的職系
: 在同一職組中是可以相互調任
: 有特別說明下是可以調離佔另一職系的缺
: 我的問題是 除了以下方式外還有沒有取得不同職系的方法:
:
: 1.考試取的且經合格時授
:
: 2.經由同職組下或特別說明調任
:
: 3.高考6科科目中有修過20學分,經銓敘部銓敘
:
:
: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取得不同職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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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3.195.9.46
: 推 Davidking:不好意思 上述方法除1外可以稍加說明嗎 220.132.63.188 09/12 11:03
2.的部分
先看下面的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
http://www.mocs.gov.tw/law/main_law_list.aspx?ln_id=nam0410070049
以第一頁的「普通行政」職組為例的話
考上一般行政的人,對他來說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
都跟它算在同一個職組
也就是說他如果想要調去這些職系
都是有資格的
再看看右邊的備註欄
「一般行政職系與檔案管理、僑務行政職系視為同一職組,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
意思是說僑務行政雖然跟一般行政不同職組
但是一般行政的人要調去僑務行政還是可以的
因為備註欄特別允許了
3.的部分
請看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6
原PO指的應該是第6條第4款
大意是說你如果有修過這些相關課程
國家就會認為你有某些專長
而允許你有調到某些職系的資格
但不管是用2.還是3.的方法調任過去
基本上你擁有的只是調任的「資格」
實際上還是要等你佔到缺
並且工作一段時間後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第10條)
你才算真正取得新調任的那個職系唷
並不是說今天一考上一般行政或修完了某些學分
就突然可以可以多拿到好幾個職系了
至於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取得不同職系方法?
就再麻煩其他高人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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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6.130.74
推 werdna:實用推一個! 140.112.107.58 09/12 12:08
推 yuanbaw:M起來 114.43.202.176 09/13 23:09
推 lovelip:請問,第一點如果考試取得但是還沒到合格 111.249.189.73 09/20 00:22
→ lovelip:實授就轉會其他職系,又是怎樣的情形? 111.249.189.73 09/20 00:23
→ lovelip:會是原職系就沒有資格了嗎? 111.249.189.73 09/20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