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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vo (麵包超人)》之銘言: : ※ 引述《ggvo (麵包超人)》之銘言: : : 大大安安^^ : : 我想請教一狀況:(認真) : : 即甲公務員因平日工作繁重,超勞過度,積勞成疾仍在工作, : : 某日他得知在他工作地點馬路對面有一家醫院可提供他治療, : : 他遂在工作時間內喬一時間,前去看病,在甲受不了一時沒請病假就前往, : : 事後人事單位主觀認為他有曠職之情形,試問:甲公務員是否可事後補請病假? : : 且該如何主張其因公操勞成疾的權利? : : 謝謝......... : 恰巧在網路上看到這段...參考 :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病假屬於法定的權利,只要員工持有有效的病假證明,就有權利 : 休病假。因此,實踐當中就出現了員工到非指定的醫院出具病假證明、員工通過快遞的方 : 式向公司遞交病假條、員工向公司領導請病假領導沒有批准的情形。這些情形本身雖然與 : 公司的制度要求是相沖突的,但是只要員工能夠提供醫院的病假證明,公司是必須要批准 : 的。因此,公司制度上規定員工請病假必須經公司領導批准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即公司沒 : 有權利在員工病假問題上決定批准或不批准。 : 因此,貴公司直接對該員工進行曠工處理是法律風險的,可以要求該員工限期向公司提供 : 病假證明,不能提供的按照曠工處理。此外,對於病假員工的管理應當是一個系統的管理 : ,即通過績效考核、晉升機會、培訓機會、加薪機會等系統管理,而不應該僅從考勤的角 : 度來管理。 原PO真認真幫甲公務員找資料 套句鄉民的話:先承認甲公務員就是.... 你的主張很簡單 我還有病假 也確實是因為生病去看醫生 所以應該要讓我請病假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實務上病假也是少數能事後補請的假之一 但你的動機咧? 今天如果是晚上生病 隔天一早就去掛病號也來不及請假 一般人當天至少會打個電話回辦公室說今天無法去上班吧 我相信如果是這樣之後回去補請病假也沒有人事會不准 可是你的情況恰好相反 你都已經去打卡上班了 如果中途想去看病 至少可以跟單位主管報備一下吧 又不是突然昏倒被緊急送醫 還是得了「不立刻離開辦公室去看病就會死」的病?? 如果是「在工作時間內喬一時間,前去看病」,卻又刻意不報備 那居心何在?趕快看完回來還可以打下班卡,就不用請假了? 如果是這樣我也想算你曠職啊 再舉一個例子 同仁明明早上就有打卡上班 偏偏上午人事去查勤的時候他就不在辦公室 事後要他提出說明,否則記曠職 他卻說那天上午要補請半天特休 原PO覺得這樣可以嗎? 請假是權利沒錯 但權利不代表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該遵守的規範還是要遵守 當然如果甲公務員離開辦公室前已經先跟主管報備過 人事又硬要記曠職 那可能就真的是人和的問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130.74
majongson:不是有一種東西叫做"外出登記簿",在我們 122.127.3.40 09/25 14:01
majongson:課內通常寫了就算數了,主管不在也行 122.127.3.40 09/25 14:02
kilva:報備是很重要的。以前不懂就被訓過。 125.227.67.104 09/2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