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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gvo (麵包超人)》之銘言: : 大大安安^^ : 我想請教一狀況:(認真) : 即甲公務員因平日工作繁重,超勞過度,積勞成疾仍在工作, 這有辦法舉證出來?主張利益者應負舉證責任...-.- : 某日他得知在他工作地點馬路對面有一家醫院可提供他治療, 這倒沒啥問題,純粹只是知悉... : 他遂在工作時間內喬一時間,前去看病,在甲受不了一時沒請病假就前往, 能上班,能喬時間去,顯有應報備,能報備,而不報備的問題... : 事後人事單位主觀認為他有曠職之情形,試問:甲公務員是否可事後補請病假? : 且該如何主張其因公操勞成疾的權利? : 謝謝......... 說實在,應該算不假外出吧,能不能補請,看長官意見...-.- 以前任職的單位常有公傷假的問題,輕傷非得拖到有長官到現場認證... 問題大到要叫救護車倒是有其他旁證可以參考...-.- -- 莫名其妙的生來 無可奈何的活著 不知所以然的死掉 死了不甘願 活著很痛苦 離苦得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1.14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