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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2009年9月30日曾有公告, : 請林千文先生將其與台北市政府之恩怨另循其他管道解決。 : (文章代碼#1AmfSMKO: 而林千文先生陸陸續續地在本板發表其他文章, : 如非涉及其與台北市政府之恩怨, : 一概是靜觀其變。 : 2010年10月3日, : 我發現林千文先生再一次指名道姓地指稱台北市政府違法, : 此時點尚無所謂之媒體報導。 : (ps:林千文先生請問有任何法律上見解支持您可以自稱消息來源的聲明嗎?) : 由於板面管理者如不處理涉及誹謗之言論, : 可能構成刑法上之不作為犯, 你用這個理由把人劣退,還是很奇怪, 讓人家懷疑你的蛆心 應該這樣講, 郝兵兵如果要告"意圖使人不當選",是會告你的"不作為", 還是會告林千文的"積極作為"? 這也是為啥黃輝昇是告林千文加重毀謗, 而不是告你,or八卦板的不做為(想也知道, 要告板主不做為而成案定罪,法官 會鳥才有鬼...當然是告林千文) : 但我必須告訴您,80->79不是只有您遇過, : 至少您翌年商調很順利,沒再留在台北市政府打考績吧? : 我不知道您現職機關的長官看到您這樣對付台北市政府的長官,心裡作何感想。 : 您現職機關的同事,又會有什麼感想。 是這樣阿, 但林的爆料也不是一無可取,讓你劣退 因為反過來想, 林已經爆了, 以後誰還敢去跟黃如妙? 這個對新進人員填志願, 就是一個很好的參考.... 你為什麼把他劣退? : 您是政大博班的高材生, : 眼看著大好仕途為您展開, : 今天請您捫心自問如果您是總統、行政院長、……或任何政黨, : 您會提拔一個只要有點不合己意就玉石俱焚的人成為核心幕僚嗎? : 比起您將來還有數十年的公務生涯, : 一年的79分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 那些現在為您搖旗吶喊的那些人(甚至是不知名的網友?) : 等選舉完後會繼續挺您嗎? : 我可以想見,也許再也沒長官敢打您乙等, : 也許也有一些新人會覺得您很勇敢起而效尤, : 但無論是您,抑或起而效尤的新人, : 我對您們未來的發展持保留態度。 : 如果板上的新聞時間點沒錯, : 林千文先生所說的新聞報導是2010年10月6日中午才出現, : 我實無法在10月3日即預見此報導, : 林千文先生您取消劣文的罰金是多少, : 我可以轉帳給您, : 但我想您欠我一個道歉。 : altr : 2010.10.7 : ps:我一個多月沒去台北了,居然有人說我ip在台北,有夠誇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22.34
smellsun:有注音文,還是修掉比較好 111.82.20.147 10/08 00:16
genderbb:「作」為。我好無聊。 122.116.102.30 10/08 00:17
altr:一樣等週六 真的要睡了 不然明天沒精神上班 218.164.86.239 10/08 00:20
hrma:好吧 111.184.122.34 10/08 00:21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22.34 (10/08 00:21)
shiva999: altr.出面公開道歉啦 220.141.155.29 10/10 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