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nerDark (溫柔與暴烈)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有關休假年資併計
時間Sun Oct 10 01:55:36 2010
請問各位先進
我在97年4月至98年4月曾在其他單位有過服務一年之經歷
98年考上公職以後 於98年10月報到
想請問99年的休假天數為何?
有一說是已經可以開始使用之前累積的一年經歷(所以是7天)
另一說是99年只有2天休假(根據98年10月之後的年資?)
從100年開始才可累計(所以這樣100年是幾天?)
所以是不是哪一說才是正確的呢?
假如是前者的話 有什麼函釋或相關依據可以參考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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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1.52
※ 編輯: InnerDark 來自: 220.136.45.104 (10/10 03:45)
推 sayddt:你要先確認之前任公職前的工作,是何種身分 114.38.0.190 10/12 22:31
推 antss:實際任滿1年後,再累加上舊年資起算特休假! 163.29.130.56 10/13 11:42
→ antss:意思是說第一年只有婚假、產假、喪假事假等 163.29.130.56 10/13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