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chainwen (1000)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閒聊] 出事時,長官是這樣說的...
時間Sun Nov 14 12:06:24 2010
※ 引述《teachia (薪水漲不漲啊)》之銘言:
: ※ 引述《linchainwen (1000)》之銘言:
: : 就打電話跟廠商經理說:要兌換證明才行,不然這種券是你們公司自己印的..
: : 大度山經理表示:兌換商家就一直來不及發證明...驗收當天再拿出來。
: : 先讓我們公司用回收券做結案...
: : 我在公文上面寫的是:工作期程...12月10日前..符合契約規定。
: : 不是寫廠商提送的東西符合契約。只有說提送的"時間"符合契約。
: 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92條:
: 廠商應於工程預定竣工日前或竣工當日,將竣工日期書面通知監造單位及機關。機關
: 應即會同監造單位及廠商,依據契約、圖說或貨樣核對竣工之項目及數量,以確定是
: 否竣工。
: 工程竣工後有初驗程序者,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監造單位應於竣工後七日內,將竣
: 工圖表、工程結算明細表及契約規定之其他資料,送請機關審核。機關應於收受全部
: 資料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理初驗,並作成初驗紀錄。
: 財物或勞務採購有初驗程序者,準用前二項規定。
: -------------分隔線------------
: 就該條文看來,承辦人應確認是否竣工後,再簽請驗收動作。
你有點誤會了
廠商用回收券作為驗收依據,並不違約。
問題就是回收券是廠商印的,我無法確認是真的遊客兌換後、回收的。
當下,沒證據,也不能說人家偷印,假回收啊...
所以才要求要兌換證明。
但黃如妙科長硬是要用回收券驗..,近6000多張票..都沒抽驗到,讓廠商過關...
為何會發生此事?就是因為當時,黃主張不用查核兌換證明外,
他連清點、抽驗票券的動作都略過,只遠遠看了那堆票一眼(距離3公尺),
就表示:驗收通過。叫我寫驗收記錄.....順便當場請廠商再來標市府的新標案...
於是,6000張假回收票,當然沒驗出來...連1張都沒驗出來喔!!!
: 所以我猜這位科長才會講說是承辦簽說廠商符合契約。
出事後,隨便拿份公文,說是我認為廠商符合契約....
其實,我只認定時效符合,其他實質問題,在公文都沒寫....但他卻在媒體上誣賴我
這個人雖然離開觀傳局,但目前還在北市府某局工作,大家要特別注意,不要誤入
--
以下是笑話,不要對號入座:
胖虎:我是說市政府絕不包庇任何一個違法失職的公務員
羊曉東不是公務員了!所以我包庇他,沒關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45.119
→ cancer0609:我有個疑問,兌換證明是屬誰給的証明呢?怎麼幫廠商證明 11/14 13:44
→ linchainwen:受理兌換的商家有4家,由這4家出證明 11/14 15:25
推 TREKKER:報水果 11/14 16:51
→ ryanwen:是確定廠商做假?還是只是用回收券不合規定? 11/14 17:19
→ ryanwen:如果廠商並沒有做假..只是便宜行事..那似乎也沒啥問題 11/14 17:19
→ opm:照上面的說法,應該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廠商作假,但是也沒證據 11/14 17:28
→ opm:說那是回收券,不排除廠商直接印券換錢的可能性,這樣敢便宜行事 11/14 17:29
→ opm:長官得放的非常寬,要付錢的東西...-.- 11/14 17:31
→ fanku:在我看來最後不會有事,倒楣還是原PO 11/14 22:40
→ jcll:這個壹週刊都爆過了 還爆啥水果 11/14 22:47
推 g331767:只能說 原波加油 一個人對抗腐敗 很辛苦的 11/14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