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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任職於北縣某警察分局,做財產管理的工作,但是發現盤點時有一堆亂帳, 不知該如何是好,所以想請教各位前輩幫幫忙,以下問題該如何解決..... Q1 我5月份初任公職,接下財產管理的工作,但前手最初並沒有給我移交清冊,所以目 前財產系統他仍是保管人,而他也還在我的同事(在同處室)。那麼,請問大家, 是不是當初前手沒有和我辦正式的移交程序,東西不見我不用負責? Q2 我盤點時,發現本單位有些東西不見了,當我去詢問前手時,他說有些東西 他也不知道,因為當時他還沒來;相機不見了說是之前的主管弄丟了卻未處理; 然後問他有些小東西,例如錄音筆,他說之前已分給其他單位,但未記載下來, 所以也不知去向.... 盤點時發現有些東西的保管人已經調職或退休,但清冊上並未更新,而該物品不見 了,責任不知該如何追究?? 聽到他的種種說詞,我真的很無言,感覺他之前並未落實盤點的工作,所以留下一 堆爛帳讓我解決.... > < 然後,重點來了,當我問之前登記他保管的東西不見了該如何處理,他要我裝不知道, 等年底東西過年限了辦報廢(有些東西到本年底就可報廢了),請問我真的該聽他的話 ,這樣處理嗎? 但我又想到,本機關新來的會計主任,會抽點要報廢的東西還在不在,那我到時不是 會被抓到嗎?(由於本單位之前處理報廢時,歷任會計單位不會去看,所以前手們常常 是東西不見了,等年限到了趕快報廢,並未按程序報遺失等等) Q3 請問各位前輩,機關的桌椅你們會盤點嗎(還是隨便看看即可)? 我發現盤點辦公椅時好頭痛,數量好多,很多單位的帳都不對, 可能是東西會搬來搬去,壞了直接丟掉,而沒有報備財產管理人.... Q4 請問未達年限即已損壞的財產要如何處理?? (只要上簽首長就好?還是除了上簽,還要函報審計機關?函報審計單位, 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我的前手說,未達年限壞掉的東西,他不是直接丟掉就是等年限到了辦報廢, 可是像電扇等消耗品壞了未達年限可以直接丟嗎?? 我最近盤點時,真的壓力好大,很怕不見的東西會算在我頭上,又怕據實以報, 會得罪我的前手還有其他人,而會計主任也要求要抽查盤點...... 請各位前輩幫幫我,給我一些寶貴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4.167
tsailk:怎麼比我還頭大! ...我該感謝我的前手嗎!? 11/15 20:06
tinjunsei:你的前手...呵呵~他之前沒遇過業務訪視吧 11/15 22:51
tinjunsei:你都不想得罪你前手了 那你希望怎麼做呢 11/15 22:52
tinjunsei:不死他 ok 那死你吧 11/15 22:53
mirk:真的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得罪前手我日子也不好過了... 11/15 23:27
mirk:哀 真兩難..... 11/15 23:27
liuchenchy:你是初任?他是你頂頭上司?怕啥.. 11/15 23:59
tommylai:請參考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 11/16 09:01
mirk:我是初任公職 而業務上常需向我的前手請教...所以不好得罪他. 11/16 19:20
azaz0613:東西報廢不用屍體嗎? 11/16 19:29
tinjunsei:財管有啥好請教的... 隨便問別機關就行了 11/16 20:32
tinjunsei:而且看起來 你前手不是擺爛就是本職學能不怎樣 11/16 20:32
noff:不能同意樓上更多了~ 11/16 23:00
wwrest:站內信 11/17 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