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rtex55 (聽妳說話)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請益] 有關驗收的問題
時間Wed Nov 24 23:20:56 2010
想請問一下關於驗收程序的問題,目前有一個採購案,是關於財物的,
當寫結算證明書時,
1.其內容是主驗人員寫完(包含驗收過程、日期、罰款、扣款、會驗、協驗、監驗、
機關長官核章完等等),再拿給秘書室的採購辦理核銷。
2.還是主驗人員只寫驗收過程、跟主驗核章的部分,其餘部分由採購去負責跑核章的步驟
因為在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沒看到這麼細節的部分,
還是各機關自行依自己的SOP辦理或是慣例、習慣辦理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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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7.110
推 lisner:採購法71-73條與施行細則90-92條寫的很清楚 11/24 23:30
推 lisner:一般而言主驗人員不會去寫驗收紀錄,多由採購或發包科室寫 11/24 23:34
→ lisner:主驗人員是只核章確認紀錄記載是否屬實 11/24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