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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noopy1111 (Snoopy1111)》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調資料不給 : 推 shiva999:戶政事務所應否交付上開資料正本疑義......XD))))))))))) 11/30 18:54 : → shiva999:只適用於戶所嘿.而且是86年的.個資法.屬特別法吧 呵~^_^ 11/30 18:57 : 推 shiva999:直接找公務員的主管要...主管也沒權力給啦.回函的名稱是 11/30 19:09 : → shiva999:主管的姓名嗎? XD))))))) 11/30 19:09 : 推 shiva999:檢察官本來就有扣押使用的權利<--請問有人說不行嗎? ^_^ 11/30 19:16 : → shiva999:其實.給與不給.沒什麼好爭議的.就是要"依法行政"就對了啦 11/30 19:21 之所以引這個行政函釋 當然不是因為要拿來適用於戶所 而是要指出函釋中,解釋了司法機關的扣押權是及於公務員所保管的公文 個資法的確是特別法,但特別法中也是有但書的規定 第一款的但書就規定依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了 那當然該公務員要引個資法做為不交付公文就是不合法的解釋 我也不清楚為何主管會沒有權力給? 公務員服務法不就規定公務員要遵從上級的指令嗎? 還是說某些行政機關比較特別 下級公務員比上級公務員大? 所以我才說既然下級公務員不給 依刑訴向上級公務員要求交付啊 當然不是向上級公務員直接要,而是要上級公務員命下級交付 這樣錯了嗎 @.@? 最後我只能說 「依法行政」四個字,有講跟沒講一樣 個人覺得是公務員腐敗到極至時的用語 依法行政,到底依了什麼法呢?? 請教這位先進,那沒有什麼爭議,要依法行政 請問到底要依什麼法,怎麼行政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66.212
Yuma38:你不是學法律的吧 個資法的解釋沒那麼簡單 11/30 21:57
Snoopy1111:那請問樓上我的解釋哪邊有錯呢? 11/30 22:29
Snoopy1111:既然解釋錯誤,總有個理由吧? 11/30 22:29
Snoopy1111:你總該不會告訴我但書的依法律別有規定,是要法律明白 11/30 22:30
Snoopy1111:寫者:本法優先個資法適用。 這樣吧? 11/30 22:31
Snoopy1111:司法扣押權居然還劣後於個資法,真的是沒有王法。 11/30 22:32
Snoopy1111:你要說二至四款太籠統,隨行政機關解釋我沒有意見 11/30 22:33
Snoopy1111:但第一款,法律有沒有規定,這難道還會有爭議?? 11/30 22:33
Snoopy1111:最後 一個人是不是學法律的,跟他解釋得有沒有道理我想 11/30 22:35
Snoopy1111:沒有關係,非法律系考上司特的比比皆是 11/30 22:36
Snoopy1111:我知道你是法律系的,但解釋得對不對,我想你還是拿 11/30 22:38
Snoopy1111:法條判例判決函釋來跟我講比較好,這也是學法的精神 11/30 22:39
Snoopy1111:而不是念法律系就比較強 11/30 2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