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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xtron:呵 所以大家都認為這違法囉 那我可以告訴我朋友怠工囉 12/12 10:13 三種狀況給你參考吧 (1) 親筆簽的,長官都不一定有罪(後面黨政關係良好的話), 不要忘了拉法葉案,阿輝的經典之作 "悉" 批"悉"代表:我知道了... 但我沒有說可,如擬喔 =====> 下屬自己做了,要自己負責 更何況是你這種情形 (2) 給無權的人干預公務, 過去也曾發生過, 就是台中市長張溫鷹時期, 市長先生很喜歡對市府公務說三道四, 但沒人鳥他, 議員狂幹,報紙(地方版)天天罵 跟你的情形還蠻像的, 所以說,你要不要遵從呢? (3) 怠工不太好, 商調可能是比較理智的抉擇 : → opm:有沒有奸情,不是下屬說了算,麻煩的是無權人員的指示... 12/12 10:14 -- 哇系象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122.196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22.196 (12/12 10:22)
Aixtron:謝謝解答 今年律師就差行政法 剛好練兵 看能不能幹掉一 12/12 10:59
Aixtron:個局長 如果能讓部長都下台 也回本了 不合法的事 12/12 11:00
Aixtron:小弟看不過去 反正大家都沒工作 讓後進有位置可以升 呵 12/12 11:01
tinjunsei:加油吧..看看林簽文...恩.. 12/12 11:24
Fideism:噗 念幾本法律書就想幹掉誰喔 呵呵。 12/12 12:23
Aixtron:嗯 有人有律師執照 但被規訓的很厲害 呵 12/12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