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ma (資深象迷)
看板PublicServan
標題Re: [請益] 出事誰負責
時間Sun Dec 12 10:21:24 2010
: → Aixtron:呵 所以大家都認為這違法囉 那我可以告訴我朋友怠工囉 12/12 10:13
三種狀況給你參考吧
(1) 親筆簽的,長官都不一定有罪(後面黨政關係良好的話),
不要忘了拉法葉案,阿輝的經典之作 "悉"
批"悉"代表:我知道了...
但我沒有說可,如擬喔 =====> 下屬自己做了,要自己負責
更何況是你這種情形
(2) 給無權的人干預公務, 過去也曾發生過,
就是台中市長張溫鷹時期,
市長先生很喜歡對市府公務說三道四,
但沒人鳥他, 議員狂幹,報紙(地方版)天天罵
跟你的情形還蠻像的,
所以說,你要不要遵從呢?
(3) 怠工不太好, 商調可能是比較理智的抉擇
: → opm:有沒有奸情,不是下屬說了算,麻煩的是無權人員的指示... 12/1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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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系
象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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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184.122.196
※ 編輯: hrma 來自: 111.184.122.196 (12/12 10:22)
推 Aixtron:謝謝解答 今年律師就差行政法 剛好練兵 看能不能幹掉一 12/12 10:59
→ Aixtron:個局長 如果能讓部長都下台 也回本了 不合法的事 12/12 11:00
→ Aixtron:小弟看不過去 反正大家都沒工作 讓後進有位置可以升 呵 12/12 11:01
推 tinjunsei:加油吧..看看林簽文...恩.. 12/12 11:24
推 Fideism:噗 念幾本法律書就想幹掉誰喔 呵呵。 12/12 12:23
推 Aixtron:嗯 有人有律師執照 但被規訓的很厲害 呵 12/12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