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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聽大台南市政府一位科長說,台南縣市合併後原本台南縣政府 的同仁只要離開新營市都有差旅費,現在因為縣市合併,出差地點 都算在市政府所在地所以不能支領差旅費。這合理嗎? 大台南市的轄區最遠開車也要40幾分鐘,居然不能領差旅費? 那高雄市從市中心到甲仙區開車至少2小時,也不能領差旅費? 這..以後會改規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35.229
newimpotence:高雄市目前也暫時停發了....冏 01/02 23:38
ezmantalk:因為貴機關的行政區域變大了 01/02 23:38
newimpotence:sorry 我說的是交通津貼 至於差旅 最近來請看看 XDDD 01/02 23:39
newimpotence:我記得有些機關是以30km來認定 而不是以行政區域 01/02 23:39
jackdawliu:看各機關差費支領要點 01/02 23:44
wands:問市長 01/03 12:08
srrs:想請問1f"N"大所說的是"暫時"不發還是"永久"不發? 01/03 17:37
shelfs:暫緩 01/03 19:24
shelfs:我也在高雄市QQ 01/03 19:24
asdfghjklasd:合理啊有什麼不合理? 01/09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