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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公文旅行想到一個案子... A府為辦理特別事項於44年成立B委員會,46年B委員會奉令結束,另成立A府下轄C處 臨時單位D處理該特別事項剩餘事宜,D單位何時撤銷不明,據說為47年... 87年A府精簡不再有C處 49年E法令施行,政府成立F單位負責此法令執行...,此F單位初為A府下轄機關... 當時E法令中央主管機關為G單位 後中央主管機關轉為H單位,F單位亦轉為H單位下轄機關... 100年某民眾I函已不在的臨時單位D問B委員會是否有關於E法令之規定... 問:哪個機關有權責可以回答民眾I的問題? 有時候個人覺得有些民眾的問題很難答覆... 50年前的事情,已消失的機關... 6天內可能還搞不清楚是誰家的事情...30天搞的清楚嗎? -- 莫名其妙的生來 無可奈何的活著 不知所以然的死掉 死了不甘願 活著很痛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0.118
piscesmomo:稿1轉給H,稿2給民眾說已將案子轉給H? 03/29 21:23
piscesmomo:不過這樣會被說是踢皮球 哈哈 03/29 21:32
opm:拿到手上時已經轉了5個單位吧,查了一星期又請休假去央圖調資料 03/29 21:59
opm:慢慢才有個輪廓到底發生過啥事,可哪個單位有立場回答民眾I的所 03/29 22:01
opm:有問題,想不出來,也許行政院有資格回?不過哪個單位敢請行政院 03/29 22:02
opm:主答?而有資格回,跟承辦人搞的清楚發生啥事,好像不是一回事... 03/29 22:03
opm:主政的上級機關不就是習慣把問題往下丟的? 03/29 22:05
monster:為什麼轉第六手時,會轉到你們單位? 03/29 23:26
monster:回文給轉文過來的第五手單位,非本單位轄管業務 03/29 23:27
jcll:轉到H H再轉到F... 03/30 00:46
jcll:不管過程阿 重點是現在E法令誰管的 只要E法還沒被廢止 03/30 00:47
opm:樓上是目前的狀況,轉回去是不可能的,因為是上頭轉下來的文... 03/30 18:32
opm:回文還沒簽准,不過蠻orz的,50年間法令修改十餘次,那委員會又早 03/30 18:34
opm:在E法令施行前結束營業...o.O 03/30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