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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974826 (照)》之銘言: : : 推 aliv:因為沒社會經驗的法官容易出現恐龍判決 03/31 21:08 : 照這種邏輯 : 沒社會經驗的公務員會容易做出恐龍處分 : 沒社會經驗的醫生會容易開出恐龍處方 : 沒社會經驗的建築師會畫出恐龍設計圖 : 沒社會經驗的會計師會做出恐龍財報 其實當別人說沒社會經驗或年紀太輕不適合當法官時 我腦中都會浮現一個畫面 那就是在紀錄片<無彩的青春>裡 當時 最高法院針對蘇建和案出來開記者會 一排坐的全是院長、庭長 六、七十歲的人 但他們的發言很讓震驚 他說 他們法官都是很利害的 從小到大都考一百分第一名 所以他們不可能會有誤判的情況發生 對於會講出沒有社會經驗或年紀太輕不能當法官 的人 我不太暸解這些人跟這些最高法院的庭長、院長的想法差在那裡 況且 最高法院是最有名的「發回更審法院」大家都知道 我國的訴訟制度愈來愈走向偏向當事人主義的今天 到庭執行職務 雙方詰辯愈來愈重要 也代表法官的角色愈來愈偏向由雙方在訴訟攻防 來形成心證 那麼與其因噎廢時的去要求法官要有社會經驗 我覺得更應該加強法官在 雙方攻防時如何誘導雙方提出更多更可以得到事實的證據 這才會是更重要的工作 : 要不要先定義社會經驗,講的好像法官都是實驗室培養皿培養出來的 : 有唸過有法律系的學校嗎,考上的還不是跟其他系一樣 : 吃喝拉撒蹺課聯誼,就像外界對醫學系總是有許多幻想 : 其實不過就是一個管道 : : → opm:進去苦窯蹲的法官經驗都很豐富吧... 03/31 21:13 : 一般媒體跟人民總是用吹喇叭的案例,坦白講這個一個人的出身有關 : 跟法官一點關係都沒有,有的法官考上前還是不A片照看電動照打 : 會接觸的就是會接觸,不會接觸的難道法官考試要加考吹喇叭才行? : 還是知道吹喇叭才是好法官? : 事實認定的東西往往是邊做邊學,不然有多少人是社會事事事通曉的 : 那以後強制性交的案件請強制性交更生人來判最好了 ^ ^ : 又可以響應吳院長的給更生人機會 ^ < 邊學邊做很容易招致他人的批評是 為何要把法官的訓練放在實務審判上 那麼法官的經驗值幾近是由人民血淚換來的 (通常遇到菜鳥法官更有如此感覺) 如果我國的司法體制真的不得不去考量人民或社會觀感 那麼應該考慮的是 是否要改變審判制度 透過參審制或陪審制讓民意或所謂的社會觀感進入法院 我國的法官制度實行至今唯一的好處是 在專業上並沒有人會質疑 如果利用其它的進用制度 會不會破壞這樣的專業性 這很讓人憂心與懷疑 而參審制與陪審制則是即能保護現在制度優點又能溶入民改革制度的要求 那麼 為何我們要花另一大段路去走一個誰也不敢保證公開甄選後 能找到豐有社會 經驗的人來擔任法官的方法 誰敢保證這不會是另一個大法官提名機制的笑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67.175 ※ 編輯: ezmantalk 來自: 118.167.67.175 (04/03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