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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先生已經多次針對本人亂噓 已經明顯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尤其這裡是公務員板 maniaque先生也有可能觸犯刑法第140條公然侮辱公務員罪 不管怎樣 公然在板上亂噓人就是不對 不要以為Ptt開放可以噓人就沒犯法 錯!! 至少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 只是大家不以為意 大家怕麻煩 所以不願去提告而已 但還是有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事實 只要我去告了 maniaque先生九成以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尤其這位先生已經多次噓我了 我覺得他應該會被檢察官起訴 而且甚至可以追究板主的責任 因此建議板主將本板設定為不可以噓 以避免板友犯法 比中指都被起訴了 我就不信maniaque先生一直噓我的公然侮辱行為不會被起訴 如果maniaque先生不給我一個滿意的交代 到時候要跑地檢署就別怪人不客氣了 還有 專技轉任的條件現在和從前幾乎一樣 差別在可轉任的專技考試類科和適用職系因為名稱稍微做修正而已 轉任的條件並沒有什麼不同 "應於無適當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或遴用時,經分發機關同意始得進用" 這是從前就這樣了 一直到現在也是這樣 從前就一堆人轉任了 只是現在社會開放 加上公職正夯 很多單位怕麻煩所以不輕易讓人轉任 實際上只要符合轉任資格是可以轉任的 而且絕對不像maniaque說的 要把同一職系的現職公務員大部份弄離公務體系 然後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 絕對不是這樣 要轉任很簡單 只要符合轉任類科的專技考試及格 執業滿兩年 機關肯收 人事局同意 這樣就可以了 無適當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不是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 不一定非要沒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可資分發任用才可以 只要沒有適當的就可以了 也就是就算每年有一堆公務人員考試土木類科的人員可以分發 只要機關單位覺得只有它要任用的人才適當 其他通通不適當就可以讓你轉任了 這項條件從很久很久以前就這樣了 現在還是一樣 只是現在銓敘部特別強調而已 特別強調的原因使得機關非必要就不輕易讓人轉任 沒有像maniaque說的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 他們有沒有報到和你可不可以轉任沒什麼關係 只要你夠份量 機關單位可以覺得每年考上的人都不適當 然後專門為某某某量身開的條件才適當 這樣就可以轉任了 現在的困難點就是以前機關可以隨便高興讓人轉任 現在怕麻煩 除非真的很有來頭 否則就不想自找麻煩了 這樣大家清楚了嗎 不要被maniaque說的每年考上的通通逼他們不去報到誤導了 其實只在當權者要不要而已 要就可以 不要就搬出銓敘部的函打發你 銓敘部那個函根本沒說不可以 千萬不要被誤導了 如果你夠份量就可以 今天只是那些很有背景的工友沒有專技及格而已 否則我想他們要轉任隨便就可以轉任了 也許哪一天業界又開始賺大錢了 那專技轉任就又變得輕鬆隨便了 好了 講這麼多只是要向大家報告真相 以免被maniaque的說法誤導 最後建議板主一定要設定本板為不可以噓 不管噓之後接什麼話 噓這個文字或聲音就足夠構成輕篾侮辱他人的行為了 所以強烈建議板主一定要設定本板為不可以噓 以免板友觸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astevil355:我直接 End 了 樓下也是嗎? 04/03 19:52
ad24:不給推 最後3行的意思是說其他版就可以了嗎 04/03 19:52
poiuytrew:此板是公務員板 板友多公務員 公務員跑地檢很麻煩 因此 04/03 19:59
poiuytrew:建議板主應該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 04/03 20:00
shtmn:這不是國考版前版主嗎 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02
lucck:噓文應該是表示不贊同意見 既然是針對文章可受公評除非針對 04/03 20:10
lucck:你個人的特別形容 貶低個人尊嚴 04/03 20:11
jcll:不能噓文是前任板主訂的 後來開放噓文好像是投票的結果 04/03 20:11
lucck:其實按推 內容出現貶低身分的言語 也是可以告~不一定要噓文 04/03 20:14
jcll:#1Csh-_Pn 這篇是投票結果 前任板主還硬要在推文顯示IP 04/03 20:14
l1224466:光第四句我就想噓了 拜託 請把刑法第140條看清楚 04/03 20:20
joeyptt:不大贊成本文,噓跟侮辱不同,噓要看噓的內容為何 04/03 20:21
l1224466:莫非您是被派來PTT執行公務的?! 那我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04/03 20:22
poiuytrew:我有看清楚 所以才說可能觸犯140條 但一定觸犯309條 04/03 20:24
poiuytrew:噓後面的文字可能是可受公評 但噓的聲音和文字就沒模糊 04/03 20:26
vfhwsnhoks:這本來就是個公開的言論場所,你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 04/03 20:26
poiuytrew:地方了 絕對是公然侮辱 沒有那種先侮辱你再講道理說這是 04/03 20:26
vfhwsnhoks:但別人也可以表達支持或反對,開放噓文是眾版友投票 04/03 20:27
poiuytrew:可受公評的事情 噓和可受公評的部分要分開 所以我提告的 04/03 20:28
EmirC:真的 嚇到我都快尿褲子了 04/03 20:28
poiuytrew:話maniaque九成以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因為他確實先侮辱我 04/03 20:29
vfhwsnhoks:還是你認為這個言論場所的遊戲規則,是你p大說了就算的 04/03 20:29
sichi:違反版規的推噓文不是可以請版主處理嗎? 04/03 20:29
poiuytrew:不贊同或表達自己的想法可以不用噓來侮辱人 可以"->" 用 04/03 20:30
poiuytrew:噓或比中指來表示不贊同就觸法了 很明顯 沒模糊的地方 04/03 20:31
poiuytrew:可以請板主處理是屬於板規部分 違法行為我想告也可以 04/03 20:32
vfhwsnhoks:你可以跟版主反應m大噓的不對,但如果要推翻噓文的制度 04/03 20:32
sichi:那你應該是要告站和各板吧 噓的功能是大家訂出來的喔 04/03 20:33
vfhwsnhoks:可不是你寫文章就可以推翻眾版友的投票 04/03 20:33
sichi:噓表達不贊同沒什麼 重點是在裡面寫了什麼吧 04/03 20:34
poiuytrew:所以才建議板主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麻煩 04/03 20:34
sichi:你擴大來看是要怎樣呢? 難怪好多人都按噓 04/03 20:34
vfhwsnhoks:我之前在討論考績法時,提議360度考評也被y網友噓腦殘 04/03 20:35
poiuytrew:那為什麼不說比中指沒什麼 重點在開口說了什麼 所以不要 04/03 20:35
kuter:請問在板上問人家哪個單位就不該禁止 ? 04/03 20:36
poiuytrew:在強詞奪理了 只要你覺得被亂噓受辱對方就觸法 不追究就 04/03 20:36
poiuytrew:沒事 但如果別人要追究呢 九成以上一定被起訴的 04/03 20:37
poiuytrew:比中指表達不贊同 然後開口說了一些可受公評的事就沒觸 04/03 20:38
poiuytrew:法嗎 很明顯 噓人就不對 尤其maniaque一直噓我 我覺得我 04/03 20:39
vfhwsnhoks:更正是k大評我腦袋有問題..但我知道這是k大與我的問題 04/03 20:39
poiuytrew:告他他一定會被檢察官起訴 所以建議板主設定為不可以噓 04/03 20:40
vfhwsnhoks:而不是版規有問題.... 04/03 20:40
poiuytrew:vfhwsnhoks 我說了 這是你個人追不追究問題 不是噓人有 04/03 20:41
l1224466:只准自己問人單位 不准別人噓文 真是好大的官威阿 04/03 20:41
poiuytrew:沒有道理就有沒有觸法的問題 噓你你追究 對方可能被起訴 04/03 20:42
vfhwsnhoks:板規第十條..請去跟版主反應m大噓文不當..由版主裁奪 04/03 20:42
poiuytrew:我沒說不准 也沒說不可以 我只表示這樣觸法和提供建議 04/03 20:43
lindm:請問m大噓你很多次嗎? 04/03 20:43
poiuytrew:vfhwsnhoks 板規是板規 法律是法律 不能混為一談 不講了 04/03 20:44
fisikiki:看完你的文章真的該給噓 很多法律也誤解錯 如你的第四句 04/03 20:45
vfhwsnhoks:你自己說不講了喔 別又按捺不住喔 :) 04/03 20:45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45
fisikiki:如你不是在執行公務 你也是老百姓而以 跟你公務員身份有 04/03 20:46
nf7689:============請直接告了,謝謝=========== 04/03 20:46
poiuytrew:他確實噓我很多次 就算只有一次也可以告 所以才建議不噓 04/03 20:46
fisikiki:關係 04/03 20:46
l1224466:不是說不講了~~別這麼快就打自己臉嘛 04/03 20:47
vfhwsnhoks:既然說版規與法律不同..就請別在這個版發文浪費時間了 04/03 20:47
poiuytrew:第二句表示明顯 第四句表示可能 我只要309條就好了 04/03 20:48
poiuytrew:140是提醒還有侮辱公務員這條法律而已 非必要好嗎 04/03 20:49
l1224466:打臉打的真用力..(笑) 04/03 20:49
poiuytrew:不講了是不想和vfhwsnhoks講了 總之噓人就犯法了 如果要 04/03 20:50
fisikiki:再給噓 對不讚同的地方評價 並無公然侮辱的問題 04/03 20:51
poiuytrew:追究 maniaque九成以上一定被起訴 而且都已經表示過了他 04/03 20:51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52
l1224466:============請直接告我好了,謝謝=========== 04/03 20:52
poiuytrew:還在之後噓我 擺明是蓄意 這種人一定會被檢察官起訴的 04/03 20:53
fisikiki:類似的問題的網址 給你參考 不要那麼有自信 04/03 20:54
vfhwsnhoks: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 04/03 20:54
vfhwsnhoks:莫非p大上bbs是執行職務..小弟真是失禮了 04/03 20:55
ollo:麻煩一流國立大學畢業+高等考試及格+國家積極栽培的優質文官 04/03 20:59
ollo:趕快去告 最好告到PTT關門 這樣妳高興了嗎? 04/03 21:00
tigo:開車撞人可能觸法,所以大家都不准買車開車?是這樣嗎? 04/03 21:02
ezmantalk:X1了 我要擺攤賣雞排了 四天連假 大家火氣都很大… 04/03 21:03
ezmantalk:看來人事行政局應該要放一禮拜才行 04/03 21:03
Amitabha:本日最無聊 04/03 21:03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1:06
eiki787:2 沒壞! 04/03 21:25
newspikachu:然後呢 04/03 21:33
alldrink:你就私底下寄信就好了 一直PO文幹麻呢 04/03 21:41
maersksea: 你有種這篇文不要自D 04/03 21:45
chronon:PO這篇是要給人打臉嗎XD 04/03 21:48
forhsin:我只記得有些時候maniaque回文 很喜歡開黃腔 或是自己腦補 04/03 21:51
forhsin:一些跟問題無關的內容 不過大部分都是語帶酸人或是自我感 04/03 21:52
forhsin:覺良好的回答 其實如果是熱心回答版有問題 很值得鼓勵 04/03 21:52
forhsin:但是如果回答之餘 還要開開黃腔 或是腦補兼酸人 就不必了 04/03 21:53
Georgeliu:那你還不快去告? 還在這囉唆啥 04/03 22:02
jimlexus:只能說現在的人吼~實在是XXX 我非指原PO喔! 不然我會被 04/03 22:10
jimlexus:告! 04/03 22:10
r010500:噓你是叫你發這種高論要小聲一點 別害人笑的嗆到 懂嗎? 04/03 22:17
miata:非常的無聊!!!!!!!!!!!!!!!!!!!!!!!!!!!!!!!!!!!!!!!!!!!!!! 04/03 22:20
Musasi:再噓一次 04/03 22:44
Yuma38:快去告 我不贊成廢噓 但我支持你去告 04/03 23:05
ivanpisces:歡迎 要不要所有噓的都一起告 好謝謝你喔^^ 04/03 23:12
ezmantalk:一堆公務員被告一定很壯觀 會上新聞 記者快來抄 04/03 23:15
ChallengerII:這裡是你個版嗎? 04/03 23:17
muimui5277:跑地檢有啥麻煩~~小事 04/04 00:00
coffee1026:耶~那我是"公然讚揚"以上的鄉民囉~ 04/04 00:29
chs8622036:電腦鍵盤測試中................. 04/04 02:04
tinjunsei:拜託來追究我責任 (搖晃) 04/04 02:11
pk0943:去告阿,開庭時通知我 04/04 08:49
EmirC:能不能起訴還是個問題, 還九成機率咧 .... 04/04 08:58
vfhwsnhoks:其實p大..我也建議過修改版規(政治文)..但是是基於 04/04 09:06
vfhwsnhoks:個人認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從來得不到版主與網友 04/04 09:07
vfhwsnhoks:的支持..我就摸摸鼻子閉嘴了..但p大將私人恩怨放大 04/04 09:09
vfhwsnhoks:甚至搬出法條要追究版主責任..只為了讓別人不能噓你 04/04 09:11
vfhwsnhoks: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就直接去告了..不用在這裡討論.. 04/04 09:13
vfhwsnhoks:如果要檢討噓文制度..就找站方..因為噓文是站方提供 04/04 09:14
vfhwsnhoks:版友溝通交流的一種方式.... 04/04 09:16
vfhwsnhoks:如果是檢討版規..就請提出符合公共利益的理由來說服 04/04 09:17
vfhwsnhoks:版主及版眾重新投票..而不是祭出法條要別人支持你.... 04/04 09:18
vfhwsnhoks:這種溝通方式..只會讓原本中立的版友轉而支持你的對手 04/04 09:19
Riya520:我跟鄉民一起來湊熱鬧的 04/04 09:23
poi0405:= = 04/04 09:49
ugbob:我比較閒..在本版人家噓你一次推你一次..你好無聊 04/04 10:01
BlackCoal:按2就算公然侮辱罪,這種法學素養實在很值得被推薦大法官 04/04 10:13
m0630821:來喔 ~ 04/04 13:20
TREKKER:又是你 04/04 13:24
QQGirl:先跟你說一下,我會先告你喔! 因為你寫我的事情很多根本無法 04/04 14:00
QQGirl:舉證 04/04 14:00
robert1260:噓你就叫公然侮辱喔 好好笑 04/04 14:26
grovic:..........,噓他會被告,我好怕>__< 04/04 14:52
l26921216:快來告我阿..我噓你了耶~ 04/04 18:33
maersksea:被 噓 就 惱 羞 成 怒 , 學 學 阿 奇 的 心 胸 寬 大 04/04 18:37
shiva999:我的2壞了 所以樓主告不到我 呵呵 ^_^ 04/05 02:47
shiva999:說到開放噓文投票 我投贊成餒 XDDDDD 04/05 02:48
lowLv:你是認真的嗎 =.= 04/05 11:05
joeyptt:用原po這種標準,每天有上萬個網友會被告,原po搞錯法條了 04/05 11:23
kellytc: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5 11:26
moriyako:噓文似乎是之前投票決定的 04/05 20:54
rufechen:純推maniaque大 04/07 16:16
jackcomtw:2沒壞 04/08 18:34
jackcomtw:如果在八卦板,這篇一定是XX 04/08 18:37
FangHsiang:歐~~~~天阿~~~~~刑法140條是給人用的~~哈哈哈哈哈 04/10 00:58
hateOnas:QQ 快去告 04/10 17:08
aspy:還沒噓過別人 純測試 06/05 10:40
※ 編輯: poiuytrew 來自: 114.137.214.166 (08/31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