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astevil355:我直接 End 了 樓下也是嗎? 04/03 19:52
→ ad24:不給推 最後3行的意思是說其他版就可以了嗎 04/03 19:52
→ poiuytrew:此板是公務員板 板友多公務員 公務員跑地檢很麻煩 因此 04/03 19:59
→ poiuytrew:建議板主應該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 04/03 20:00
→ shtmn:這不是國考版前版主嗎 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02
→ lucck:噓文應該是表示不贊同意見 既然是針對文章可受公評除非針對 04/03 20:10
→ lucck:你個人的特別形容 貶低個人尊嚴 04/03 20:11
→ jcll:不能噓文是前任板主訂的 後來開放噓文好像是投票的結果 04/03 20:11
→ lucck:其實按推 內容出現貶低身分的言語 也是可以告~不一定要噓文 04/03 20:14
噓 l1224466:光第四句我就想噓了 拜託 請把刑法第140條看清楚 04/03 20:20
→ joeyptt:不大贊成本文,噓跟侮辱不同,噓要看噓的內容為何 04/03 20:21
→ l1224466:莫非您是被派來PTT執行公務的?! 那我真是有眼不識泰山 04/03 20:22
→ poiuytrew:我有看清楚 所以才說可能觸犯140條 但一定觸犯309條 04/03 20:24
→ poiuytrew:噓後面的文字可能是可受公評 但噓的聲音和文字就沒模糊 04/03 20:26
→ vfhwsnhoks:這本來就是個公開的言論場所,你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 04/03 20:26
→ poiuytrew:地方了 絕對是公然侮辱 沒有那種先侮辱你再講道理說這是 04/03 20:26
→ vfhwsnhoks:但別人也可以表達支持或反對,開放噓文是眾版友投票 04/03 20:27
→ poiuytrew:可受公評的事情 噓和可受公評的部分要分開 所以我提告的 04/03 20:28
噓 EmirC:真的 嚇到我都快尿褲子了 04/03 20:28
→ poiuytrew:話maniaque九成以上會被檢察官起訴 因為他確實先侮辱我 04/03 20:29
→ vfhwsnhoks:還是你認為這個言論場所的遊戲規則,是你p大說了就算的 04/03 20:29
→ sichi:違反版規的推噓文不是可以請版主處理嗎? 04/03 20:29
→ poiuytrew:不贊同或表達自己的想法可以不用噓來侮辱人 可以"->" 用 04/03 20:30
→ poiuytrew:噓或比中指來表示不贊同就觸法了 很明顯 沒模糊的地方 04/03 20:31
→ poiuytrew:可以請板主處理是屬於板規部分 違法行為我想告也可以 04/03 20:32
→ vfhwsnhoks:你可以跟版主反應m大噓的不對,但如果要推翻噓文的制度 04/03 20:32
→ sichi:那你應該是要告站和各板吧 噓的功能是大家訂出來的喔 04/03 20:33
→ vfhwsnhoks:可不是你寫文章就可以推翻眾版友的投票 04/03 20:33
→ sichi:噓表達不贊同沒什麼 重點是在裡面寫了什麼吧 04/03 20:34
→ poiuytrew:所以才建議板主將本板設為不可噓 以免公務員觸法麻煩 04/03 20:34
→ sichi:你擴大來看是要怎樣呢? 難怪好多人都按噓 04/03 20:34
→ vfhwsnhoks:我之前在討論考績法時,提議360度考評也被y網友噓腦殘 04/03 20:35
→ poiuytrew:那為什麼不說比中指沒什麼 重點在開口說了什麼 所以不要 04/03 20:35
噓 kuter:請問在板上問人家哪個單位就不該禁止 ? 04/03 20:36
→ poiuytrew:在強詞奪理了 只要你覺得被亂噓受辱對方就觸法 不追究就 04/03 20:36
→ poiuytrew:沒事 但如果別人要追究呢 九成以上一定被起訴的 04/03 20:37
→ poiuytrew:比中指表達不贊同 然後開口說了一些可受公評的事就沒觸 04/03 20:38
→ poiuytrew:法嗎 很明顯 噓人就不對 尤其maniaque一直噓我 我覺得我 04/03 20:39
→ vfhwsnhoks:更正是k大評我腦袋有問題..但我知道這是k大與我的問題 04/03 20:39
→ poiuytrew:告他他一定會被檢察官起訴 所以建議板主設定為不可以噓 04/03 20:40
→ vfhwsnhoks:而不是版規有問題.... 04/03 20:40
→ poiuytrew:vfhwsnhoks 我說了 這是你個人追不追究問題 不是噓人有 04/03 20:41
噓 l1224466:只准自己問人單位 不准別人噓文 真是好大的官威阿 04/03 20:41
→ poiuytrew:沒有道理就有沒有觸法的問題 噓你你追究 對方可能被起訴 04/03 20:42
→ vfhwsnhoks:板規第十條..請去跟版主反應m大噓文不當..由版主裁奪 04/03 20:42
→ poiuytrew:我沒說不准 也沒說不可以 我只表示這樣觸法和提供建議 04/03 20:43
→ lindm:請問m大噓你很多次嗎? 04/03 20:43
→ poiuytrew:vfhwsnhoks 板規是板規 法律是法律 不能混為一談 不講了 04/03 20:44
噓 fisikiki:看完你的文章真的該給噓 很多法律也誤解錯 如你的第四句 04/03 20:45
→ vfhwsnhoks:你自己說不講了喔 別又按捺不住喔 :) 04/03 20:45
→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45
→ fisikiki:如你不是在執行公務 你也是老百姓而以 跟你公務員身份有 04/03 20:46
→ nf7689:============請直接告了,謝謝=========== 04/03 20:46
→ poiuytrew:他確實噓我很多次 就算只有一次也可以告 所以才建議不噓 04/03 20:46
→ fisikiki:關係 04/03 20:46
噓 l1224466:不是說不講了~~別這麼快就打自己臉嘛 04/03 20:47
→ vfhwsnhoks:既然說版規與法律不同..就請別在這個版發文浪費時間了 04/03 20:47
→ poiuytrew:第二句表示明顯 第四句表示可能 我只要309條就好了 04/03 20:48
→ poiuytrew:140是提醒還有侮辱公務員這條法律而已 非必要好嗎 04/03 20:49
噓 l1224466:打臉打的真用力..(笑) 04/03 20:49
→ poiuytrew:不講了是不想和vfhwsnhoks講了 總之噓人就犯法了 如果要 04/03 20:50
噓 fisikiki:再給噓 對不讚同的地方評價 並無公然侮辱的問題 04/03 20:51
→ poiuytrew:追究 maniaque九成以上一定被起訴 而且都已經表示過了他 04/03 20:51
→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0:52
噓 l1224466:============請直接告我好了,謝謝=========== 04/03 20:52
→ poiuytrew:還在之後噓我 擺明是蓄意 這種人一定會被檢察官起訴的 04/03 20:53
→ fisikiki:類似的問題的網址 給你參考 不要那麼有自信 04/03 20:54
→ vfhwsnhoks:140條: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 04/03 20:54
→ vfhwsnhoks:莫非p大上bbs是執行職務..小弟真是失禮了 04/03 20:55
噓 ollo:麻煩一流國立大學畢業+高等考試及格+國家積極栽培的優質文官 04/03 20:59
→ ollo:趕快去告 最好告到PTT關門 這樣妳高興了嗎? 04/03 21:00
噓 tigo:開車撞人可能觸法,所以大家都不准買車開車?是這樣嗎? 04/03 21:02
→ ezmantalk:X1了 我要擺攤賣雞排了 四天連假 大家火氣都很大… 04/03 21:03
→ ezmantalk:看來人事行政局應該要放一禮拜才行 04/03 21:03
噓 Amitabha:本日最無聊 04/03 21:03
→ shtmn: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3 21:06
噓 eiki787:2 沒壞! 04/03 21:25
→ newspikachu:然後呢 04/03 21:33
噓 alldrink:你就私底下寄信就好了 一直PO文幹麻呢 04/03 21:41
噓 maersksea: 你有種這篇文不要自D 04/03 21:45
噓 chronon:PO這篇是要給人打臉嗎XD 04/03 21:48
推 forhsin:我只記得有些時候maniaque回文 很喜歡開黃腔 或是自己腦補 04/03 21:51
→ forhsin:一些跟問題無關的內容 不過大部分都是語帶酸人或是自我感 04/03 21:52
→ forhsin:覺良好的回答 其實如果是熱心回答版有問題 很值得鼓勵 04/03 21:52
→ forhsin:但是如果回答之餘 還要開開黃腔 或是腦補兼酸人 就不必了 04/03 21:53
噓 Georgeliu:那你還不快去告? 還在這囉唆啥 04/03 22:02
→ jimlexus:只能說現在的人吼~實在是XXX 我非指原PO喔! 不然我會被 04/03 22:10
→ jimlexus:告! 04/03 22:10
噓 r010500:噓你是叫你發這種高論要小聲一點 別害人笑的嗆到 懂嗎? 04/03 22:17
→ miata:非常的無聊!!!!!!!!!!!!!!!!!!!!!!!!!!!!!!!!!!!!!!!!!!!!!! 04/03 22:20
噓 Musasi:再噓一次 04/03 22:44
噓 Yuma38:快去告 我不贊成廢噓 但我支持你去告 04/03 23:05
噓 ivanpisces:歡迎 要不要所有噓的都一起告 好謝謝你喔^^ 04/03 23:12
→ ezmantalk:一堆公務員被告一定很壯觀 會上新聞 記者快來抄 04/03 23:15
噓 ChallengerII:這裡是你個版嗎? 04/03 23:17
→ muimui5277:跑地檢有啥麻煩~~小事 04/04 00:00
推 coffee1026:耶~那我是"公然讚揚"以上的鄉民囉~ 04/04 00:29
噓 chs8622036:電腦鍵盤測試中................. 04/04 02:04
噓 tinjunsei:拜託來追究我責任 (搖晃) 04/04 02:11
噓 pk0943:去告阿,開庭時通知我 04/04 08:49
噓 EmirC:能不能起訴還是個問題, 還九成機率咧 .... 04/04 08:58
→ vfhwsnhoks:其實p大..我也建議過修改版規(政治文)..但是是基於 04/04 09:06
→ vfhwsnhoks:個人認知[公共利益]為出發點..從來得不到版主與網友 04/04 09:07
→ vfhwsnhoks:的支持..我就摸摸鼻子閉嘴了..但p大將私人恩怨放大 04/04 09:09
→ vfhwsnhoks:甚至搬出法條要追究版主責任..只為了讓別人不能噓你 04/04 09:11
→ vfhwsnhoks:如果真要走法律程序..就直接去告了..不用在這裡討論.. 04/04 09:13
→ vfhwsnhoks:如果要檢討噓文制度..就找站方..因為噓文是站方提供 04/04 09:14
→ vfhwsnhoks:版友溝通交流的一種方式.... 04/04 09:16
→ vfhwsnhoks:如果是檢討版規..就請提出符合公共利益的理由來說服 04/04 09:17
→ vfhwsnhoks:版主及版眾重新投票..而不是祭出法條要別人支持你.... 04/04 09:18
→ vfhwsnhoks:這種溝通方式..只會讓原本中立的版友轉而支持你的對手 04/04 09:19
噓 Riya520:我跟鄉民一起來湊熱鬧的 04/04 09:23
噓 poi0405:= = 04/04 09:49
噓 ugbob:我比較閒..在本版人家噓你一次推你一次..你好無聊 04/04 10:01
推 BlackCoal:按2就算公然侮辱罪,這種法學素養實在很值得被推薦大法官 04/04 10:13
噓 m0630821:來喔 ~ 04/04 13:20
噓 TREKKER:又是你 04/04 13:24
噓 QQGirl:先跟你說一下,我會先告你喔! 因為你寫我的事情很多根本無法 04/04 14:00
→ QQGirl:舉證 04/04 14:00
噓 robert1260:噓你就叫公然侮辱喔 好好笑 04/04 14:26
→ grovic:..........,噓他會被告,我好怕>__< 04/04 14:52
噓 l26921216:快來告我阿..我噓你了耶~ 04/04 18:33
噓 maersksea:被 噓 就 惱 羞 成 怒 , 學 學 阿 奇 的 心 胸 寬 大 04/04 18:37
→ shiva999:我的2壞了 所以樓主告不到我 呵呵 ^_^ 04/05 02:47
→ shiva999:說到開放噓文投票 我投贊成餒 XDDDDD 04/05 02:48
→ lowLv:你是認真的嗎 =.= 04/05 11:05
→ joeyptt:用原po這種標準,每天有上萬個網友會被告,原po搞錯法條了 04/05 11:23
噓 kellytc:請問你認識sodpanda版友嗎?? 04/05 11:26
噓 moriyako:噓文似乎是之前投票決定的 04/05 20:54
→ rufechen:純推maniaque大 04/07 16:16
噓 jackcomtw:2沒壞 04/08 18:34
→ jackcomtw:如果在八卦板,這篇一定是XX 04/08 18:37
→ FangHsiang:歐~~~~天阿~~~~~刑法140條是給人用的~~哈哈哈哈哈 04/10 00:58
噓 hateOnas:QQ 快去告 04/10 17:08
噓 aspy:還沒噓過別人 純測試 06/05 10:40
※ 編輯: poiuytrew 來自: 114.137.214.166 (08/31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