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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ryza (綠光)》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可以去當3天的汽車業代嗎? : 時間: Sun May 1 22:26:03 2011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5.224.200.104 : → KeithTseng:阿買完之後咧?後續的服務要找哪位業代?離職的嗎? 05/01 22:32 : 陌生開發很難.汽車業務員幾乎都用完自己人脈就離職了.保養維修找保養廠就好了. : 推 Georgeliu:可以阿...你不怕被撤職的話 05/01 22:32 : 誰說公務員不能兼差? : → jcll:你試成功了再來分享經驗 05/01 22:32 : OK.沒問題 : → hokkaidosky:異想天開? 05/01 22:38 : 不要一開始批評,然後等別人成功了,自己也去偷請3天當業代買車喔. : → R3210:....加掛牌有辦法一天好你也挺行的 05/01 22:50 : 老大..您沒仔細看....您一定是考申論進來的.不然選擇早就被刷了. : 我有說要請3天. : ※ 編輯: oryza 來自: 125.224.200.104 (05/01 23:02) : → ginus:誰說公務員可以兼職的? 你要不要先去翻法規 05/01 23:04 : 誰說公務員不能兼職的?你要不要也去翻法規? : → ginus:請先 /兼職 看看 05/01 23:06 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規定:「(第1項)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 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另詮敘部63.04.20台為典三字第2541號函略以: 「服務法第14條規定…..所謂業務,係指運用腦力或技術而為之營業行為」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5.12.26局考字第0950033739號書函 公務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於下班時間或休假期間,亦不得以無給職或義工方式兼任旅行 社導遊或領隊,請查照。 連無給職或義工兼任都不行了 你還是覺得可以嗎 就快去試吧 不過讓可以讓版友賺檢舉嗎 叫別人翻法規自已不翻法規 是怎樣 : ※ 編輯: oryza 來自: 125.224.200.104 (05/01 23:07) : → MerlinShau:印象中,業代不是來者不拒喔! 05/01 23:06 : → MerlinShau:就算面試官一時思慮不清,你還要熬試用期 05/01 23:08 : → MerlinShau:你要請多久? 05/01 23:08 : → lovehalf:我以前也想過這個問題~"~但是我一直沒去做就去受訓了 05/01 23:09 : → geneaven:幹嘛這麼麻煩,弄台業績車不需要太大關係呀? 05/01 23:13 : → MerlinShau:我小六的姪子問過這問題,我會覺得他腦筋動的快 05/01 23:17 : → MerlinShau:但成年人了,應該知道什麼是現實,什麼是夢吧? 05/01 23:19 : → p0204:業務也是要面試的阿!不是你隨便說要當就當 05/01 23:34 : → p0204:我覺得原po的回文看了很不舒服 05/01 23:3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64.243
BlackCoal: 05/02 00:01
※ 編輯: ezmantalk 來自: 118.167.64.243 (05/02 00:06)
maniaque:義工其實是可以,本函主要針對"兼任旅行社導遊或領隊" 05/02 00:18
maniaque:因為這種工作,本質上就應有對價,用"義工"兩個字無法解釋 05/02 00:18
maniaque:套句九品芝麻官的詞,又不是嫖X不給錢,就不是賣??? ^_^ 05/02 00:19
ezmantalk:主要還是在業務的解釋上 基本上這種解釋就包山包海 05/02 00:20
maniaque:你要當慈濟義工,解釋函一定會變成"法無不准"..... 05/02 00:20
ezmantalk:且不消說 汽車業代絕對符合這樣的解釋只是那口氣 對照 05/02 00:21
ezmantalk:他在本版發的文 就可以知道本人的心態為何 05/02 00:21
jcll:領隊醬油主要靠得是康米ㄒㄩㄥ\ 05/02 00:35
maniaque:他喜歡挑戰吧....... 05/02 00:47
yuusha:想說看個car板居然有人對公務員法規那麼清楚,還以為跑到 05/02 02:09
yuusha:公務員板了......結果真的是公務員板,我還以為我在car板 05/02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