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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事情我有一個想法 就是政府可不可以不要在這種小事情上面斤斤計較 很簡單 住宿費 交通費甚麼的 就弄得跟膳雜費一樣 我就是補助你這麼多 要是有特殊原因超出的 再實報實銷不就好了 要是你願意受苦住爛飯店 願意坐慢車耗費多一點時間 那多出來的就給你有甚麼不可以? 為什麼在規則上政府就不定好 而要公務員整天花時間精力在計算這些瑣瑣碎碎的東西上面 一天到晚只會防小弊而漏大弊...... 蚊子館少蓋兩棟 核四政策穩定一點 不曉得可以獲得比抓這些東西多大的益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55.197
lenta:事情小歸小 貪污就是貪污 05/03 17:19
wands:本案事涉要求店家提供不實單據核銷 05/03 17:28
newimpotence:有些地方不是如果沒車票 就用自強號當標準核銷 05/03 17:54
newimpotence:我覺得還不錯啊 像我都會選擇坐統聯夜車省時間 05/03 17:55
NIKAIDO:本案檢方勝訴的唯一機會在於旅館老闆承認自己開立不實單據 05/03 19:04
NIKAIDO:但是誰會做這種事? 認了的話自己就構成偽造文書罪 05/03 19:06
naemoe:同上,既然怕浮報那乾脆就給個標準,至於到底花多花少你的事 05/03 19:06
Aixtron:偽造私文書和偽證罪 兩面都有罪 05/03 19:12
Aixtron:旅館老闆是賭檢座抓不到吧 05/03 19:13
violin7:有標準阿~檢據1400,沒有就700~這案子是沒有1400的硬要拿 05/03 20:00
violin7:到店家1400的發票核銷... 05/03 20:01
violin7:所以做人不要貪心~ 05/03 20:02
jcll:700是要住啥鬼!? 05/03 20:28
violin7:哈~可是本案一晚是680耶~=.= 05/03 20:39
jcll:我去對岸開會 有4天住得是668 668 650 650............ 05/03 20:41
jcll:不過單位是毛主席.....Orz 05/03 20:42
CrossDell:同意原PO 05/07 21:13
arnick:因為那是人民的稅金 05/07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