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impotence:我的前手沒繳回...還留在抽屜裡耶..... 05/05 19:57
推 maniaque:不磨掉很好呀,以後就把責任全怪給機關不就得了???? 05/05 20:00
→ maniaque:就說全都是機關內部舞弊偷蓋你的章.... 05/05 20:00
→ maniaque:到時候法官問收你職章人事承辦人員有無當場磨掉職章 05/05 20:01
→ maniaque:就答不出來了....科科 05/05 20:01
→ kok8891220:可是沒證據證明那是離職後蓋的章 要是硬賴說是我在職 05/05 20:15
→ kok8891220:的時候蓋的怎辦@@" 05/05 20:15
推 autotroph:繳回前把章刻掉一個筆劃 05/05 20:36
推 centerfire:樓上說的是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自己畫掉嗎?? 05/05 22:57
推 jcll:樓上你這個委一小書記會不會想太多.....Orz 05/05 23:32
→ faczzona:請問要幾職等才要想多一點? 05/05 23:46
→ pbntt: 14 05/05 23:55
→ kmuy:連續印(目前應都是這種章)用火烤一角,刀割似沒效果 05/06 13:04
→ jcll:真要盜蓋 直接再刻一個就好 05/07 00:33
→ Softart:待過的單位離職都需繳回人事單位 05/07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