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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ldt (布洛特)》之銘言: : 小弟要寫公文 : 「找不到相關法令可以支持本處分」 : 要怎麼寫才ok? : 剛一直想 競合、涵攝 之類的,但很清楚是錯誤的 但想破腦袋 : 還是只有這兩個辭 XDDD : 請前輩們不吝指教 謝謝~ 首先 公務人員如果「違反法令」的話 應該不是只有行政處分這麼簡單 可能要送司法機關了 如果是受到行政處分的話 大概就是疏於職守、沒有達到長官交辦的任務、人民的期待等等 應該是從公務人員服務法上面著手 以上姑且都不論的話 公文可以寫「該『行為(XXOO)』未違反任何法令規定」 畢竟是有作為、有犯錯才有處分 所以應該是從行為上去著手才是 最後呢~ 現在的公文不是都強調「簡、淺、明、確」 我覺得其實用白話一點無妨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134.44
porkeey:現在公文都要提倡白話了 06/21 18:31
opm:提倡...,喊喊而已,一路的核稿,那一個有問題都過不去... 06/21 18:49
mmas:重點是長官們想不想白話... 06/21 20:47
shiva999: 推樓主的回文 ^_< 06/21 23:08
neoleo:承辦人白話?...送到長官那邊小心被清稿重擬 06/21 23:19
whynotme:無從事公職近5年被大清稿應該不到五次吧 06/22 08:46
whynotme:就算因為字詞的選用被清稿 06/22 08:48
whynotme:也沒遇過被改成同義而只是白話變文言的情形 06/22 08:49
whynotme:其實我覺得公文只要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意思即可 06/22 08:50
whynotme:長官喜歡怎麼改就怎麼改我也沒意見 06/22 08:51
whynotme:我照著清稿也輕鬆了事^^ 06/22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