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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11月中結婚 長官通知順便調回家鄉 時間我自己訂 1.結婚前1.2個月調走 婚假期間就不會給原來同事們增添公文負擔 但是新單位有點不好意思放帖子 2.結婚蜜月後再調 給原來同事們增添負擔 沒放帖子問題 想請問各位 會選擇 1. or 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7.229.75
el1901:2 我有同事就是從結婚開始請婚假完結束後到新職報到 07/05 00:39
jackdawliu:看老婆或家人的想法吧 結婚是雙方的事 管同事怎麼想 07/05 07:29
endlesssad:如果我是你同事的話希望你選1 公文負擔給還得到的人受 07/05 11:16
endlesssad:畢竟如果虧欠的新同事還有機會還 07/05 11:17
endlesssad:至於放帖子 難道舊同事被炸就比較好意思嗎 07/05 11:17
endlesssad:如果是抱著要祝福不是要賺禮金的話 誰去參加都一樣 07/05 11:18
endlesssad: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請有交情的人 當然新同事不熟就不炸 07/05 11:18
lovelyshu:我看放帖子就簡單一點,除非是交情好的同事,辦公室放一張 07/05 11:26
lovelyshu:帖子放在公告欄讓大家知道,想包的就包,不想包的也不要有 07/05 11:26
lovelyshu:人情壓力,我當初結婚就是這樣。 07/05 11:27
chenyw:說公證不請客就沒放帖子問題 07/06 12:45
kilik911:我最後選擇1 因為新單位要過來的同事想回來一段時間了 07/10 01:32
kilik911:目前工作的公文比較多 如果太晚過去 蜜月期間的文要麻煩 07/10 01:33
kilik911:幫忙 人都要走了 這很不好意思 反而新單位文會少點 更重 07/10 01:34
kilik911:要的是將來都還是同事 好還人情債 至於帖子 跟舊同事感情 07/10 01:35
kilik911:不錯 所以兩邊都會放公帖 謝謝大家的意見! 07/10 01:36